众力资讯网

尼日尔致信联合国,决定退出。据美联社等外媒报道,尼日尔当地时间22日致信联合国,

尼日尔致信联合国,决定退出。据美联社等外媒报道,尼日尔当地时间22日致信联合国,启动退出《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的程序,正式退出国际刑事法院,认为该法院存在选择性司法行为。 报道称,尼日尔的退出将在上述信函被收到12 个月后生效,在其正式退出之前,其有关行为仍受国际刑事法院管辖。

一封送到联合国的信,让尼日尔酝酿多时的退约决定,从政治表态进入了法律程序。
文件不长,影响却不会停留在纸面上。它既关系到尼日尔今后是否接受国际刑事法院管辖,也反映出萨赫勒国家正在重新选择自己的安全和司法道路。
联合国条约数据库显示,尼日尔的书面通知于2026年6月18日送达。联合国秘书长作为《罗马规约》的保管人,在6月22日正式公布文件。
按照规约第127条,退约要在收到通知一年后生效,因此真正的退出日期是2027年6月18日。这几个时间点必须分清。
6月18日是程序启动日,6月22日是文件公布日,2027年6月18日才是计划生效日。现阶段,尼日尔仍然是《罗马规约》缔约国,不能简单写成已经完全退出国际刑事法院。
尼日尔致信联合国,也不是要求联合国大会表决。联合国秘书长在这里主要负责接收和登记退约文件,不负责决定一个国家能不能离开。

国际刑事法院虽然经常同联合国合作,但它并不是联合国下属法院,而是由《罗马规约》建立的独立司法机构。在退约信中,尼日尔没有针对某一宗案件展开说明,只表示国际刑事法院曾让重视和平与正义的人寄予希望,后来却遭到滥用和利用。
这一说法延续了尼日尔、马里和布基纳法索此前对国际刑事法院的批评。早在2025年9月22日,这三个国家就发表联合声明,指责国际刑事法院存在选择性司法,宣布准备退出《罗马规约》。
不过,当时的声明更多是共同政治决定,要想产生完整法律效力,还必须分别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交书面通知。截至2026年6月25日,联合国公开的退约记录中,萨赫勒三国只有尼日尔完成了这一步。
马里和布基纳法索虽然没有改变公开立场,但尚未出现在联合国的正式退约名单上。尼日尔并不是刚刚接触这一司法体系。
它在1998年签署《罗马规约》,2002年4月11日批准,参与时间已经超过二十年。如今决定离开,背后不只是对一家法院不满,也同萨赫勒地区近年来的政治和外交变化有关。
尼日尔、马里和布基纳法索已经组建萨赫勒国家联盟,并于2025年1月正式退出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三国不断强调主权、安全自主和地区合作,减少对原有西方安全体系的依赖。

退出国际刑事法院,可以看作这一系列调整在司法领域的延伸。国际刑事法院主要追究个人涉嫌犯下的种族灭绝罪、危害人类罪、战争罪和侵略罪。
它并不是某地发生冲突后就能自动介入,还要看犯罪地点、涉案人员身份、案件时间以及有关国家是否愿意并有能力自行调查。通俗地讲,本国法院能够认真办案时,国际刑事法院一般不应取而代之。
只有本国明显不愿调查,或者确实没有能力追究严重罪行,国际刑事法院才可能发挥补充作用。这也是为什么退约争议最终都会回到一个问题:离开之后,谁来保证严重罪行不会无人追查?
尼日尔等国认为,一些大国没有加入《罗马规约》,却能影响国际政治;部分弱小国家受到的调查和压力更多,由此造成公平性不足的印象。支持国际刑事法院的人则担心,在国内司法力量有限的地区,关闭国际渠道可能让受害者更难获得调查、赔偿和审判。
尼日尔递交退约通知的同一天,首都尼亚美的机场和军用航空基地遭到武装袭击。尼日尔政府表示,事件造成11名安全人员和2名平民死亡,另有22名袭击者被打死。
目前没有证据证明袭击与退约决定存在直接关系,但这一巧合显示,当地仍处在沉重的安全压力之下。在这种环境中,司法问题并不遥远。
武装组织袭击平民、绑架人员,安全部队开展反恐行动,都可能涉及复杂的责任认定。无论依靠国际法院、国内法院还是地区机构,都需要证据调查、证人保护和公开审判,否则受害者很难知道事情真相。
退约也不能把以前发生的事情全部清零,《罗马规约》明确规定,退出不会免除一个国家在退约生效前已经产生的义务,也不会让已经启动的调查、诉讼和合作事项自动失效。尼日尔在未来一年内,仍须履行缔约国责任。
如果通知没有被撤回,尼日尔将在2027年6月18日成为继布隆迪和菲律宾之后,第三个正式退出国际刑事法院的国家。准确的表述应当是“将成为”,而不是“已经成为”。
这一字之差,关系到法律状态是否被写错。后续还有两个看点,一个是马里和布基纳法索会不会递交正式文件,另一个是萨赫勒国家准备建立什么样的替代机制。
马里本身存在国际刑事法院正在处理的调查和案件,即便未来完成退约,已经进入程序的事项也不会因此自然消失。我认为,尼日尔对国际刑事法院公平性提出质疑,有其现实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