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新规落地!
这四类人,
再也不能被末位淘汰辞退!
国企劳动用工迎来明确新规,末位淘汰不能随意作为辞退理由,四类群体受重点保护,单位不得以此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打工人权益更有保障。
1. 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特殊生理阶段受法律优先保护,不得以绩效排名末位为由辞退,保障女性就业权益。
2. 工伤/职业病职工、医疗期内员工:因工负伤、患病治疗休养期间,身体康复优先,末位淘汰不适用于此类人员。
3. 距法定退休不足5年的老员工:长期服务企业、临近退休,禁止用末位淘汰一刀切清退,兼顾用工温情与稳定性。
4. 处于试用期、待岗培训等特殊用工阶段人员:需先依法培训、调岗,仍不合格才可合规处置,不能直接以末位辞退。
新规杜绝粗放式裁员,倒逼企业完善考核机制,兼顾效率与公平,也让国企职工多了份踏实与安心。
国企末位淘汰受限 你支持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