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见钱眼开!2023年,四川雅安,小伙家有7座祖坟因修路原因需要搬迁,给了45000元补偿款,出嫁60年的姑姑得知这件事情后,回来找嫂子和侄子,要分一份,嫂子说:你从来没祭拜过,也没照管过,凭啥分?小姑子说:我才是这家唯一的直系后代,最终法院给出了这样的判决!
信源: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征地搬迁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
事情发生在2023年四川雅安上里镇,当地新公路规划施工,刚好穿过张家祖坟地块,张家三代七座祖坟全部需要异地搬迁。
按照当地征地补偿标准,相关部门统一发放迁坟补偿费用,这笔钱款最终由张某的大嫂李某、侄儿小张全额领取,家中出嫁女儿张某全程没有收到任何通知。
张某早在六十多年前就远嫁外地,自从1963年出嫁之后,常年定居婆家,极少返回娘家。
当地一直留存老旧习俗,认定女儿出嫁之后就归属婆家,不再参与娘家家族事务,祖坟祭扫、宗族相关事宜,都由家中儿子一脉全权负责。
整整六十年时间里,张某没有参与过任何一次祖坟维护工作,清明祭祖、坟头除草、坟墓修缮全都没有到场。
张家祖坟前后几十年,一直由张某大哥一家专人照看,大哥在世时全权打理所有祭祖事宜。
大哥离世之后,大嫂李某接手所有事务,后续侄儿小张长大成人,也一直跟着长辈坚持每年祭扫守坟。
全村村民都可以作证,多年来守护祖坟的工作,全部由嫂子和侄子一家承担。
得知祖坟搬迁、补偿款被亲属全部领走之后,张某直接回到娘家讨要补偿费用。
她主张自己是逝者亲生女儿,拥有直系血缘关系,血脉身份无法改变,理应平分对应的迁坟钱款。
双方第一次当面协商就彻底谈崩,大嫂李某直接回绝了分钱要求。
李某表示,公婆生前养老照料、身后安葬事宜,全部由自家承担,出嫁小姑子从未出钱出力。
六十年从不回乡祭祖,从未打理过祖坟,如今看到有补偿款发放,才突然回来索要钱财,于情于理都说不通。
后续张某又找到侄儿小张沟通,小张态度同样坚决。
小张表明,迁坟补偿款不属于遗产,不能按照血缘直系亲属平均分配,这笔费用是专门给到常年维护祖坟、付出人力物力的管理人。
同时小张拿出历年祭祖记录,证明一家人数十年坚持打理祖坟,反观张某,常年远离家乡,连祖坟具体位置都不清楚,没有资格分割补偿款。
私下多次协商全都没有结果,双方矛盾彻底无法调和。
2023年10月,张某直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起诉自己的嫂子和侄子。
这场官司在当地村子引发巨大议论,村里人普遍难以理解,亲人之间为了一笔补偿款对簿公堂,往后两家彻底没办法正常往来。
庭审现场双方依旧各执一词,矛盾再次升级。
李某当庭提出,自己为了妥善安置张某父母两座坟墓,自费出钱重新修缮墓地,实际花销已经超出对应的补偿金额。
不仅没有赚到钱,反而自掏腰包贴补费用,张某想要分钱,还需要补齐自己多出的修缮开支。
小张也当庭陈述,剩余五座祖坟一直由自己日常看管维护,所有人力物力成本都是自家支出。
办案法官没有直接当庭宣判,而是前往村庄实地走访,核实整件事的全部细节。
法院核实清楚三项客观事实:张某是逝者合法直系后代,具备血缘亲属身份。
张某出嫁六十年,从未参与任何祖坟维护和宗族事务。
嫂子和侄子两代人,数十年不间断承担守坟、祭祖、修坟全部工作。
考虑到一边是割舍不断的血脉亲情,一边是实打实几十年的付出,法官优先组织双方庭内调解。
法官分别劝说两方,提醒张某即便有血缘身份,长年零付出,不适合索要全额补偿款;同时劝说嫂子和侄子,不能完全无视女子的直系后人身份,一分钱不分不合人情。
但两方立场都十分坚定,不肯做出让步,最终调解彻底失败。
法院随后结合法律规定给出正式判决,首先明确界定迁坟补偿款和遗产的区别。
遗产是逝者生前留存的个人财产,而迁坟补偿款产生于逝者离世之后,专门用于坟墓迁移、墓地修缮。
核心补偿对象是长期维护坟墓、实际付出成本的人员,不按照血缘直接均分。
法院把四万五千元补偿款分成两部分判定,对应张某父母两座坟墓的钱款,已经全部用于坟墓重修,且管护方额外自掏腰包补差价,这一部分钱款不予分割。
另外五座祖坟对应的补偿费用,结合管护付出与血缘身份综合判定,由侄儿小张支付五千元补偿给到张某。
判决下达之后,三方全都没有选择上诉。
嫂子坦然接受判决结果,本身修缮坟墓也不是为了谋取补偿款,只是不甘心自己多年付出不被认可。
侄子虽然心存不情愿,但依旧按照判决当场支付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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