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岁孩子喝下整杯"塑料水",店家赔2098元甩话:"不服走程序。"
成都金堂,徐女士带着4岁孩子和朋友聚餐。
火锅店里点了"鲜榨玉米汁",菜单上写得清清楚楚是鲜榨。
孩子喜欢喝,一杯接一杯,每人干了三四杯。
直到杯底快见空,大人拿过来一看,不对劲。
杯底沉着大量白色透明硬片。拿打火机一烧,塑料味直冲鼻子。
那是塑料碎片。孩子喝下去的,从头到尾就是一杯混着微塑料的"塑料水"。
店家怎么解释的?
"员工不小心,把独立包装的糖包一起扔进榨汁机打了。"
糖包外包装碎成细渣,混进玉米汁。两个4岁的孩子,每人灌下去三四杯。
这解释已经够让人火大了。结果后面还有更离谱的,
菜单上写"鲜榨玉米汁",实际用的是干玉米、干燕麦加奶粉包的预包装产品。
所谓"鲜榨",不过是"现榨"预制粉包。
鲜榨?挂羊头卖狗肉罢了。
徐女士赶紧带孩子去医院。
医生的话才是真正让人崩溃的,大块塑料也许能排出来,但微塑料可能被身体吸收,影响肝肾功能。短期看不出来,需要长期监测。
翻译成人话就是:孩子现在没事,不等于以后没事。会不会有事,没人敢打包票。
可商家给出的赔偿呢?
整单消费159.8元。十倍赔偿1598元,加上玉米汁按500元赔偿,合计2098元。
徐女士要求一万余元,不是漫天要价,是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有权要求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商家直接拒绝,撂下一句话:
"法制社会,你可以走程序。法院说怎么赔就怎么赔。"
听听这口气。不是赔不起,是压根没把"给孩子喝塑料水"当成一件需要认真对待的事。
在他们眼里,这不过是一单159.8元的纠纷。赔两千顶天了,不值得再多出一分钱。
可那两个4岁孩子喝进肚子里的,是塑料碎片。是可能跟着他们很久很久的隐患。
最讽刺的是什么?
菜单写"鲜榨",卖的是预包装粉包。
如果连"鲜榨"这两个字都能拿来糊弄人,那"食品安全"四个字在他们心里又值几个钱?
徐女士已经决定走法律程序了。
官司能不能赢,是法律的事。
但那一杯被两个孩子喝下去的"塑料水",会跟着他们很久很久。
不是每一笔账,都能用十倍赔偿来结清。
你觉得,2098元够赔两个孩子喝下去的"塑料水"吗?评论区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