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会娶你”——一句承诺,她抛夫弃子,他全身而退,法院:不赔
来源:红星新闻、忻城县人民法院 | 综合自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上认识的男人说“肯定会娶你”,她信了,婚离了,家散了,孩子也不要了。可等她真的离完婚,对方却来了一句:“你都结过婚生过孩子了。”转身就走。她发了一条“我们分手吧”的微信,凌晨两点,跳进了河里。家属把男人告上法庭,索赔20万。法院判了:不赔。
今天咱们就聊聊这个让人唏嘘的案子。
一、一句“肯定会”,她赔上了一辈子
蓝某,已婚,有个孩子。日子谈不上多好,但也算安稳。2021年10月,她在网上打游戏认识了尹某。两人从线上聊到线下,见了面,就再也分不开了。
关键是——当时蓝某还没离婚。
她瞒着丈夫,跟尹某在外面租了房子,两人同居。尹某嘴甜,蓝某问他会不会跟自己结婚,他十几次回答“肯定会”“会呀”。蓝某信了,满心满眼都是他。
为了这段“真爱”,她回家跟丈夫离了婚。家庭、孩子、安稳日子,全不要了。
可离婚之后,一切都变了。
二、她离了婚,他却反悔了
2023年3月16日,蓝某正式离婚。本以为能跟尹某领证结婚,结果尹某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两人开始频繁吵架、分手、和好、再吵。蓝某催他结婚,尹某却说——“你都结过婚生过孩子了。” 拒绝登记。
2023年5月起,尹某干脆从出租屋搬走了,只是偶尔过来过夜。来了就走,像个过客,不像爱人。
蓝某心里什么滋味?抛夫弃子换来的“真爱”,到头来人家只是玩玩而已。
三、最后一根稻草
2023年6月30日上午,尹某说要到外地发展。蓝某说要跟着去,尹某不同意。蓝某当场哭了。
当天下午3点,蓝某发了一条微信:
“我们分手吧,房子我不租了,你不用找我,你也找不到我。”
尹某回了“好的”,但消息没发出去——蓝某已经把他删了。
第二天凌晨2点,蓝某独自骑共享单车到河边,拨了尹某的电话,对方没接。2点50分,她翻过栏杆,跳了下去。
遗体第二天中午才被发现。
四、家属索赔20万,法院:不赔
蓝某家属把尹某告了,索赔20万,要求他承担20%的责任。家属认为:尹某一年多来一直承诺结婚,“诱骗”蓝某,破坏她的家庭,导致她精神崩溃,最终跳河。
法院怎么看?
第一,蓝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院认为,蓝某作为成年人,没能正确处理感情问题,自杀是她自己的主观选择,应当自己负责。
第二,分手和自杀之间,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虽然尹某要分手,但这跟蓝某跳河死亡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第三,尹某不存在侵权过错。
事发时尹某不在场,没法阻止。蓝某发的那条“我们分手吧”的微信,正常人看了只会理解为她要分手,不可能预见到她会自杀。
法院引用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尹某没有过错,不构成侵权,不赔。
五、法律和道德,是两码事
说实话,尹某这事儿做得确实不地道。明知人家有家庭还跟人家同居,承诺结婚又反悔,道德上站不住脚。
但法律是法律,道德是道德。
法院说得很明白: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跟事实上的因果关系不一样。不能说“他甩了她所以她自杀”,就让他承担法律责任。要是这么判,那以后分手都得提心吊胆——万一对方想不开,自己就得赔钱?
成年人谈感情,得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蓝某错就错在,把全部人生押在了一个男人的承诺上。为了一句“肯定会”,她抛弃了丈夫、丢下了孩子、赔上了性命。 可法律不会因为一个人可怜,就让另一个人背锅。
六、你怎么看?
案子判了,可议论不会停。
有人说:尹某太渣了,骗人家离婚又反悔,害死一条人命,凭啥一分不赔?
也有人说:成年人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没人逼你离婚,没人逼你跳河。
还有人说:法律保护的是底线,不是感情。
你觉得呢?一个男人承诺结婚又反悔,导致女方自杀,他到底该不该赔?
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本文案例来源:红星新闻、忻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综合自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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