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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崩开局?”江苏镇江,2岁男孩的爷爷、爸爸在同一天离世,留下50万贷款,银行将

“天崩开局?”江苏镇江,2岁男孩的爷爷、爸爸在同一天离世,留下50万贷款,银行将2岁男孩告上法院,要求他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法院判决有亮点。
 
在江苏镇江的一家法院里,一张传票被送到了一个特殊的家庭手中,当办案人员打开案件卷宗,在被告人那一栏里,赫然写着一个化名,叫小张。

而在紧随其后的年龄那一栏,填写的数字竟然只有“2”,这个只有两岁的小男孩,此刻正被母亲紧紧地抱在怀里,坐在严肃的法庭被告席上。

他眨巴着大眼睛,东张西望地看着周围陌生的环境和穿制服的人员,手里可能还抓着一个塑料玩具,嘴里咿咿呀呀地念叨着,完全不明白“被告”这两个字对自己意味着什么,更不知道自己一抬头,面对的就是一份要求他偿还50万元巨额债务的起诉状。
 
这桩让人揪心的官司,要从几年前说起,那时候,小张的爷爷奶奶为了家里的生意和日常周转,决定用家里仅有的一套商品房作为抵押,向当地的一家银行申请了一笔50万元的贷款。

当时的家庭生活虽然算不上大富大贵,但也算安稳踏实,爷爷奶奶有微薄的收入,爸爸也是家里的顶梁柱,每个月按时向银行还本付息,日子正按部就班地往前过着。

谁也没有料到,一场突如其来的滔天横祸彻底击碎了这个家庭。在毫无征兆的一天里,小张的爷爷和爸爸遭遇了严重的意外,在同一天里双双不幸离世。

原本支撑着整个家庭的两根顶梁柱瞬间倒塌,家里的天彻底塌了。原本热闹的屋子里,转眼间只剩下了年迈体弱的奶奶、悲痛欲绝的妈妈,以及还在襁褓中、连话都说不全的两岁小张。
 
随着两个成年男子的离世,这个家庭唯一的经济来源被彻底掐断了。

妈妈一没有学历,二没有稳定的技术,只能在悲痛中勉强打些零工,挣来的微薄收入连维持日常的柴米油盐都捉襟见肘,更别提去偿还每个月高额的银行房贷了。

没过多久,银行的贷款就出现了逾期,银行在多次催收无果后,为了资产的安全,只能按照法律程序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在银行的起诉书上,被告一栏写着奶奶、妈妈,以及年仅两岁的小张。

银行的诉讼请求非常明确:要求这三位家庭成员在继承死者遗产的份额范围内,共同偿还那笔50万元的银行贷款本息。
 
到了开庭审理的那一天,法庭上的气氛显得格外沉重,小张的妈妈低着头坐在那里,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

她是这个家如今唯一能动弹、能挣点苦力钱的人了,可她每天起早贪黑打零工赚的那点钱,既要给嗷嗷待哺的孩子买奶粉、买尿不湿,还要给常年卧病在床的婆婆买药治病。

50万这个数字,对她来说简直就像是一座根本不可能翻越的大山,听起来就让人绝望。

面对法官的询问,妈妈深吸了一口气,当庭明确表态:属于丈夫和公公的遗产,她自愿全部放弃继承,一分钱也不要。

接着,她转过身面对着法官,几乎是用哀求的语气提出了自己唯一的诉求,她指着怀里懵懂无知的孩子说。

孩子现在才两岁,以后的日子还长着,上学要花钱,生病看病要花钱,她只求法院能看在孩子年纪尚幼的份上,给这个可怜的孩子留下一条活路,别让债台高筑的生活彻底压垮他的未来。
 
面对这样的庭审现场,法官心里也十分沉重,一个非常棘手且现实的司法难题结结实实地摆在了审判台前。

如果单纯从冷冰冰的法条来看,法律的确有刚性的一面,我国《民法典》里白纸黑字地写着,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时候,应当先用这些遗产去清偿死者生前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可问题在于,眼前这个坐在被告席上的法定继承人,是一个完全没有劳动能力、更没有任何独立生活来源的两岁幼儿。

如果法院机械地把所有的遗产全都判给银行用来抵债,那这个孩子接下来的生存、抚养和教育,将会彻底陷入绝境。
 
法官依据《民法典》司法解释,需为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经测算,两岁幼儿小张至18岁的最低抚养费为15万元。

但经全面清查,死者遗留的全部财产不足15万元,因此,在优先扣除15万元作为小张的“保命钱”后,再无剩余财产用于偿还银行的50万元债务。
 
最终,法官拿起了法槌,庄严地宣读了判决结果:依法驳回原告银行要求小张等人在遗产范围内清偿债务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也意味着,这个年仅两岁的孩子,在法律上不需要承担一分钱的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