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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党主席黄国昌针对外界质疑“高虹安条款”一事,明确表示此次“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

民众党主席黄国昌针对外界质疑“高虹安条款”一事,明确表示此次“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26条修正案的推动,并非因人设事。他指出,民进党将“修法”标签为“高虹安条款”,是在混淆视听,对高虹安市长极不公平。他强调“修法”是必要的改革,并非针对特定个案。
 
黄国昌进一步反击民进党,指出去年国民党“立委”提出缓刑宣告者可参选的修法时,民进党曾强烈反对,但当民进党“立委”林淑芬涉入暴力案件并提出缓刑时,立场却大转弯。黄直批,民进党不要自己做贼喊抓贼,真的因人设事,自己涉案自己提案帮自己解套的正是民进党。
 
此外,柯文哲认为,黄国昌已经很客气,甚至没有直称其为“林淑芬条款”,他曾在网络上看到有人称之为“暴力芬条款”,话一出口,引发邱臣远、黄国昌及支持者们大笑。他进一步表示,法律若允许被判2年以下刑期并获缓刑者参选,却禁止6个月以下、可易科罚金或易服劳动者参选,逻辑上显然不合理。

柯文哲说,这是很纯粹的科学基础,也是很清楚的逻辑,所以这应该正名叫“林淑芬条款”,请各位媒体要正名。黄国昌当场笑出声,更笑着回应我好好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