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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也不做冤大头!”浙江杭州,一女子去“古驰”店,花19000元,给5岁女儿买

“有钱也不做冤大头!”浙江杭州,一女子去“古驰”店,花19000元,给5岁女儿买了3件衣服,给她当“六一”礼物,其中一条格子连衣裙,花了11200元,她是年消费100万的蓝钻会员,女儿干妈是年消费30万的粉钻会员,可女子买完发现,这件一万多的裙子,店家推文里打对折,只需花5600就能买到手,她当了冤大头,可把她气的不轻,可经理把责任都推在销售员身上,说她销售失误,说把衣服差价退还,女子老公怒了:这是应该的,不是你们处理问题的诚意。店家又说送一个玩具,女子老公更生气,谁稀罕一个破玩具呀?店家一看不好惹,又说退全款,让销售把衣服买下来赠送。销售又哭诉工资低,她可怜,进行道德绑架。

六一儿童节前,一女子和孩子干妈一起带着5岁的女儿去逛古驰门店。

她想着,过节给孩子买几件衣服当礼物。

这2位女子,都算得上是店里的老熟客了,女子自己是年消费满100万的蓝钻会员,女儿干妈是年消费30万的粉钻会员,平时没少在店里花钱。

本来想着老顾客消费,怎么也不会被坑,结果偏偏就在这次出了问题。

当天,她们一共给孩子挑了3件衣服,总共花了19000多,其中有一条格子连衣裙最贵,单条价格就到了11200。

本来买完高高兴兴的,结果没过多久,女子就刷到了品牌官方的推文,里面这条一模一样的裙子,直接打了对折,只要5600就能买到。

相当于自己刚买完就亏了一半的钱,换谁碰上这事都得气够呛。

女子马上找到门店要说法,没想到门店经理第一反应,不是解决问题。

店里先把责任,全推到了当时接待的销售员身上,说这是销售员个人的销售失误,他们可以把差价退给女士。

这个处理方案,直接让女士的丈夫不满意了,退差价本来就是他们应该做的,这根本算不上解决问题的诚意,明显就是想随便打发人。

见这家人不好糊弄,门店又退了一步,说额外送一个玩具当补偿。

这下丈夫更生气了,能花一万多给孩子买裙子的家庭,谁会稀罕这么个赠品?这不纯属敷衍人吗?

眼看对方态度越来越强硬,门店又改了方案,说可以全款退,让销售员自己,把这件连衣裙买下来送给顾客。

结果,这时候那个销售员反倒出来哭惨,说自己工资低,赚不了多少钱,话里话外就是想让顾客体谅她,明显是道德绑架。

这么来回折腾几次,事情越闹越大,门店也怕影响不好,最后终于拿出了像样的解决方案。

店里把裙子的11200元全额退给女子,裙子也不用顾客退回,中间产生的损失,全部由门店自己承担,这才算把事情了结。

这事说穿了,根子还是在品牌门店身上,别管是不是销售员的失误,门店首先要为自己的定价和服务负责。

不能一出事就往员工身上推,更不能拿消费者当冤大头,觉得人家能花得起这个钱,就不在乎多花的几千块。

尤其是对待常年支持品牌的老会员,连最基本的价格透明都做不到,寒了老顾客的心,损失的可不是一单两单的生意。

而消费者碰上这种事,也该像这对夫妻一样,该争取的权益就得争取,不能随便被几句敷衍的话打发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有权获得价格合理的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古驰门店没向消费者尽到价格告知义务,隐瞒同款商品即将打折的信息,让消费者以远高于活动价的金额购买商品,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门店推诿责任、试图用小额补偿打发消费者的行为,也违反了经营者应当承担的售后服务义务,消费者有权要求其承担差价损失等相应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