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不能判刑,那就高额罚款! 李玫瑾教授说了句话,挺在理。她说,以后谁扶了老人,反

不能判刑,那就高额罚款!

李玫瑾教授说了句话,挺在理。她说,以后谁扶了老人,反被要天价赔偿,只要老人拿不出证据,就可以按“敲诈勒索”告他,严惩不贷。

这个建议,直接对准了社会上那个老难题:老人倒了,扶还是不扶?

不扶吧,良心过不去。扶了吧,又怕被“讹”上。这事的根子,得从很多年前一个叫“彭宇案”的事说起。

2006年,南京有个叫彭宇的小伙子,在公交站扶了一位摔倒的徐老太太,还送她去医院,垫了200块钱。没想到几天后,老太太一口咬定,就是彭宇撞倒了她。

这个案子当时闹得很大。最要命的是,警方最初的询问记录后来“丢了”,法院判案只能靠回忆和手机拍的照片。最后,法院虽然没认定彭宇撞了人,却让他按“公平责任”赔了四万多块。

法官当时有句话,后来被很多人议论。他说:“如果真是做好事,为什么不等老人的家人来了再走?”

这句话,像一根刺。它让做好事的人,反而要花大力气证明自己是好人。从那以后,很多人心里都怕了。路上看到老人摔倒,先想的是“会不会被赖上”,而不是“得赶紧帮忙”。

各种“碰瓷”的事也多了起来。讹人的人,最多被说句“老糊涂了,搞错了”,没啥成本。可帮忙的人,却可能被拖得精疲力尽,还得赔钱。

后来,新出的《民法典》里倒是有了“好人条款”,说自愿救助的,一般不担责。这是个进步。
可李玫瑾教授觉得,光这样还不够。得让诬陷好人、敲诈勒索的人付出真正的代价。用高额罚款,甚至用“敲诈勒索”的罪名来治,这样才能把那股歪风邪气压下去。

有网友很支持,说这样社会风气才能好,大家才敢伸手帮忙。不然,人人都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社会就冷了。

想想也是,谁都有老的时候,谁都有可能需要别人拉一把。把“扶一把”这件事变得简单、安全,不让人提心吊胆,这也许就是李教授这个建议,最实在的初衷。

评论列表

方心永记-小满
方心永记-小满 1
2026-05-29 12:17
[赞][赞][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