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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再次打败亲情!年过半百的李先生得了肝癌很多年,最后发展到了晚期,自己心里清楚

金钱再次打败亲情!年过半百的李先生得了肝癌很多年,最后发展到了晚期,自己心里清楚剩下的日子不多了。他这辈子最放心不下的,就是自己的妻子和独生女儿,想着自己走了以后,娘俩能有个依靠,不至于被生活难住。

就在去世前3天,李先生强撑着最后一点力气,请来自己的一位老朋友,还有一直给他治病的主治医生,想让他们帮忙立一份遗嘱。

当时李先生已经住进了ICU病房,身体虚弱得连笔都拿不稳,更别说自己写字了。他拿着提前写好的草稿,一字一句地念出来,朋友在旁边用电脑帮他打字记录,主治医生就站在旁边全程看着,整个过程没有任何人打断,也没有任何人强迫李先生说什么。

等内容全部输入电脑确认没错之后,朋友和医生一起走到紧挨着病房的护士站,把笔记本电脑连上打印机,把遗嘱打印了出来。

打印好的遗嘱又被拿回了病房,朋友从头到尾给李先生念了一遍,怕他听不清,还特意放慢了语速。李先生接过遗嘱自己又仔细看了一遍,确认每一个字都是自己想说的,这才在遗嘱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他的朋友和主治医生作为见证人,也分别在遗嘱上签了字,然后把这份遗嘱交到了李先生手里。

这份遗嘱写得明明白白,李先生把位于北京西城区两套房子里属于自己的那部分权益,还有名下的一辆汽车、车牌,以及所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财产,全部留给自己的独生女儿继承,另外一套在外地的房子,则留给妻子继承。

可以说,李先生把自己这辈子攒下的所有家底,都留给了和自己相依为命的妻女。

谁也没想到,李先生刚一去世,家里就闹开了。他的父母对这份遗嘱提出了质疑,说这份遗嘱是假的,不合法,随后就把儿媳和孙女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按照法定继承来分割遗产,老两口应该分走一半。

在法庭上,两位老人的理由听起来似乎有点道理。他们说,这份遗嘱是先在病房里打字录入的,后来又跑到护士站去打印,整个制作过程不是在同一个空间、连续的时间里完成的,不符合打印遗嘱要求的“时空一致性”,所以这份遗嘱根本就没有法律效力。

老两口坚持认为,儿子的遗产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由父母、妻子和女儿四个人平分,他们老两口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理应分到一半。

李先生的妻女这边则表示,这份遗嘱完完全全是李先生的真实意思表示,整个订立过程都有两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全程参与,完全符合法律规定,要求法院按照遗嘱来执行,确认车辆由女儿继承。

西城法院的法官仔细审理了这个案子,把整个遗嘱订立的过程拆开来一点一点地看。法官说,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打印遗嘱确实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都要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并且注明年、月、日,同时还要符合订立遗嘱的时空一致性要求,也就是见证人要全程参与订立遗嘱的整个过程,见证从写遗嘱到打印遗嘱的全套程序。

法官认为,打印遗嘱其实包括两个关键步骤,一个是在电脑上输入遗嘱内容,另一个就是把内容打印出来。在这个案子里,李先生的朋友和主治医生,从李先生念草稿、朋友打字开始,一直到去护士站打印遗嘱,全程都在场,没有离开过。

而且护士站就在ICU病房的隔壁,距离非常近,整个过程是连续的,没有中断过。打印好的遗嘱也拿给李先生看过、念过,李先生亲自签了字,两个见证人也都签了字,所有的程序都符合法律规定。

最终法院认定,李先生订立的这份打印遗嘱是合法有效的。不过法官也指出,李先生名下的车位和车辆,都是他和妻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应该先分出一半归妻子所有,剩下的一半才是李先生的遗产,按照遗嘱来继承。

最后法院判决,李先生名下的车位产权,由妻子和女儿两个人各占一半,车辆归女儿所有,女儿需要按照车辆的价值,给母亲相应的补偿。

这起案子判下来,很多人都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觉得父母养大儿子不容易,儿子走了,老两口分一点遗产也是应该的;也有人说,李先生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最放心不下的就是妻女以后的生活,他这么安排肯定有自己的道理,应该尊重他的遗愿。

不管大家怎么看,法律的规定是明确的,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只要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就应该按照遗嘱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