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男子准备约会婚外的女子,两个人先在家里亲密了一番,完事后又一起去办理了业务。到晚上的时候,男子又直接留宿在女子家中,家里同住的还有女子的儿子。男子洗完澡后,开始感觉有双腿发抖、浑身颤抖等情况,女子询问是否要去医院,男子表示最近感冒了,可能是后遗症吧。之后二人就共同入睡,没想到男子直接就没能醒过来
陈某和妻子结婚多年,两人的感情早已名存实亡,平时很少沟通,只是凑活着过日子,家里的孩子也已经成年。
几年前,陈某偶然认识了同样有家室的王某,王某的丈夫常年在国外工作,家里只有她和上高中的儿子居住,儿子平时大多住校,只有放月假的时候才会回家。两人相遇后,都觉得找到了知音,一来二去,就偷偷越过了道德的底线,开启了一段隐秘的婚外情。
他们都清楚这段关系见不得光,所以格外谨慎,见面地点几乎都选在王某家——毕竟王某丈夫不在家,儿子又大多住校,这里成了他们最“安全”的角落。陈某平日里在家感受不到丝毫温暖,王某的温柔体贴,成了他逃避婚姻困境的避风港;而王某独自带着孩子,丈夫常年缺位,陈某的陪伴和关心,也让她暂时填补了内心的空虚。
事发那天,其实陈某已经感冒好几天了,之前还和王某一起去诊所输过液,只是他没太当回事,觉得扛一扛就过去了。
两人亲密过后,陈某说自己有笔业务要办理,王某闲着没事,就陪着他一起去了,办完业务已是傍晚,陈某索性提出要留在王某家过夜,王某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她儿子刚好放月假在家,但已经在隔壁房间睡下了,她觉得应该不会被发现。
陈某洗完澡出来,刚走到房间门口,就突然双腿发软、浑身发抖,站都有些站不稳。王某见状一下子就慌了,连忙上前扶住他,追问他是不是不舒服,要不要现在去医院看看。可陈某摆了摆手,语气轻松地说,没事,就是最近感冒刚好,估计是感冒后遗症,歇一会儿就好了。
王某虽然还是有些担心,但见陈某坚持,又想着他之前也有过感冒输液的情况,就没再强行劝他去医院。两人简单收拾了一下,就躺下来休息了,谁也没有想到,这一睡,陈某就再也没有醒过来。
后半夜,王某被一阵怪异的鼾声吵醒,她迷迷糊糊地转头,发现陈某侧躺在床上,头部耷拉在枕头上,嘴角还流着口水,眼睛不停地翻白眼,怎么喊都没有回应。
那一刻,王某彻底慌了神,浑身冒冷汗,连忙起身叫醒了隔壁房间的儿子。
母子俩来不及多想,立刻对陈某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肺复苏,与此同时,王某赶紧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急救人员赶到后,立刻对陈某进行了生命体征检测,可遗憾的是,经过一番抢救,医生还是当场宣布陈某已经死亡。
医院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显示,陈某的死因为心源性猝死。后来大家才知道,陈某不仅近期感冒,之前还做过胰腺手术,平时还有甲亢,一直在吃药,身体本身就不算好,再加上感冒未愈、过度劳累,最终引发了意外。
陈某的妻子得知消息后,悲痛又无奈。虽然两人感情早已破裂,但毕竟夫妻一场,丈夫以这样的方式离世,还是让她难以接受。更让她气愤的是,丈夫竟然是在婚外情人家里猝死的,于是她一纸诉状将王某告上了法庭,索赔37万余元,认为王某对陈某的死亡负有责任。
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安徽岳西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陈某的死亡与王某存在因果关系,毕竟王某在发现陈某异常后,及时采取了急救措施,也拨打了急救和报警电话,尽到了应尽的义务。
但法院同时认定,王某在明知陈某有家室的情况下,仍与其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非法同居,这种行为有悖公序良俗和家庭美德,而且陈某是在她家中猝死,给陈某的家属带来了一定的精神伤害。
最终,法院酌定王某补偿陈某家属3万元作为精神损害抚慰金,驳回了陈某家属的其他诉讼请求。
除此之外,陈某的妻子之前还曾起诉过王某,要求返还陈某赠与她的31万余元夫妻共同财产,法院最终确认,陈某赠与王某3万余元的行为无效,支持了陈某妻子的部分诉求。
这起悲剧,说到底都是婚外情惹的祸。陈某为了逃避名存实亡的婚姻,背叛家庭;王某为了填补内心的空虚,逾越道德底线,最终不仅酿成了人命,还闹上了法庭,落得个两败俱伤的结局。
其实婚姻难免有平淡的时候,当感情出现问题,与其逃避、背叛,不如坦诚沟通,实在无法维系,也可以选择体面放手。
婚外情看似是“避风港”,实则是“陷阱”,不仅会伤害到两个家庭,甚至可能付出生命的代价,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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