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发言人已经定调:民进党的赖清德没资格,国民党的郑丽文即使赢得了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也不行,按照一国两制的设计安排,要么叫 “台湾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要么干脆叫 “台湾省省长”。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是国际社会公认的事实,也是咱们国家处理台湾问题的根本原则。
说白了,台湾就是中国的一个省,一个地区,根本不是一个独立的 “国家”。
既然不是一个国家,那所谓的 “台湾地区领导人”,本质上就是一个没有任何法理依据的 “伪头衔”。
就像咱们国内任何一个省的省长、市长,都不是什么 “国家领导人” 一样,台湾地区的负责人,也根本不存在所谓的 “国家层级” 身份。
可能有人会问,那台湾现在不是自己选领导人吗?这怎么解释?这里必须把 “选举” 和 “主权” 两件事分清楚。
台湾地区现在的所谓 “选举”,只是中国一个地区的地方性选举,和咱们大陆各省选省长、选市长,性质上是一样的,只不过具体的选举规则不一样而已。
地方性选举选出来的人,只能当这个地区的地方官,绝不能把自己当成一个 “国家” 的领导人。
打个比方,就好比一个小区业主选了物业经理,这个经理能管小区里的事,但他绝对不能说自己是 “小区总统”,更不能说这个小区是个独立的 “国家”。
赖清德的问题,在于他从头到尾都在搞 “台独” 分裂活动,一心想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
这种人,不管他选上什么职位,都是在干分裂国家的勾当,我们绝对不可能承认他的任何身份,更不可能和他有任何官方往来。
那郑丽文呢?她坚持 “九二共识”,反对 “台独”,主张两岸和平交流,为什么我们也不承认她的 “台湾地区领导人” 身份?
关键就在 “头衔” 这两个字上。
郑丽文的立场是好的,是朝着和平统一的方向走的,但只要她还顶着 “台湾地区领导人” 这个伪头衔,就等于还在默认台湾是一个独立于中国之外的 “政治实体”,这和一个中国原则是完全矛盾的。
可能还有人会疑惑,那统一之后,台湾的负责人该叫什么?
外交部和官方文件其实早就说得明明白白:按照 “一国两制” 的设计,统一后,台湾可以设立特别行政区,负责人叫 “台湾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也可以作为普通的省份,负责人叫 “台湾省省长”。
这两个头衔,有一个共同的核心:都是中国的地方官,都要接受中央政府的领导,都必须承认一个中国原则。
这和现在所谓的 “台湾地区领导人”,有着本质的区别 —— 一个是中国领土内的合法地方官员,一个是企图分裂国家的伪政权头目。
现在的民进党当局,不断勾连外部势力,不断炒作 “台独” 议题,不断升高两岸对立,就是想把台湾变成一个 “独立国家”,把台湾同胞推向战争的边缘。
而国民党的一些人,虽然主张和平交流,但在核心问题上,还是想保留所谓的 “台湾主体性”,这本质上也是在变相搞 “一中一台”。
咱们国家的态度,其实已经说得非常清楚了:不管是 “台独” 分裂势力,还是变相搞 “一中一台” 的势力,我们都坚决反对。
不管是谁,只要不承认一个中国原则,只要还在用 “台湾地区领导人” 这个伪头衔,我们都一概不承认。
赖清德没资格,郑丽文也不行,这不是一句简单的表态,而是一个中国原则的坚定体现,是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底线要求。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没有任何妥协的空间,也不会有任何妥协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