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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刚刚, 台“外交部”发布严正声明, 4月22日,大陆外交部发言人声称:世

就在刚刚,

台“外交部”发布严正声明,

4月22日,大陆外交部发言人声称:世界上早已不存在所谓“中华民国总统”,任何人以这种身份招摇撞骗,都是逆历史潮流而动,只会自取其辱。对此,台湾地区外事部门表示:这是贬抑台湾主权的不实论述,任何意图抹黑台湾主权地位的声明论述,皆无法改变互不隶属的事实。

评几句:你们说互不隶属,说有主权,那倒是拿出事实依据来啊?翻遍国际法、联合国决议、国际条约,你们能找到哪怕一条能证明所谓"中华民国"还存在、台湾是独立国家的证据吗?

先把最基本的历史事实说清楚。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宣告成立,取代中华民国政府成为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这是在中国这一国际法主体没有发生变化情况下的政权更替,中国的主权和固有领土疆域没有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理所应当地对包括台湾在内的全部领土行使主权 。

国民党统治集团退踞台湾后,虽然继续使用"中华民国"和"中华民国政府"的名称,但这时的所谓"中华民国"早已完全无权代表中国行使国家主权,更谈不上什么"总统"的合法性了。


最权威的证据就是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第2758号决议,这个决议以压倒性多数获得通过,明确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她的政府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把蒋介石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 。

这个决议从政治上、法律上和程序上干净彻底地解决了包括台湾在内全中国的代表权问题,也就是说,从这一天起,所谓"中华民国"在国际上就彻底失去了合法性,连在联合国的席位都没了,哪里还有什么"总统"?

台湾地区的治理机构,不过是中国的一个地方行政当局,这是国际社会公认的事实 。


再说说国际条约这可是台湾当局最不敢提的。

1943年的《开罗宣言》明确规定,把台湾等日本窃取的中国领土归还中国;1945年的《波茨坦公告》再次对此予以确认,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

日本投降后,台湾已经按照这两个国际法律文件的规定,回归中国主权管辖之下。

这两个文件是二战后国际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不容置疑的法律效力,台湾当局怎么敢视而不见?难道你们想否定二战胜利成果,否定国际正义吗?


还有中美三个联合公报,这可是美国政府白纸黑字签了字的。

1972年的《上海公报》里美国明确表示"认识到,在台湾海峡两边的所有中国人都认为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美国政府对这一立场不提出异议" 。

1978年的《中美建交公报》更是直接声明"美利坚合众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并承诺仅与台湾保持非官方关系 。

1982年的《八一七公报》又进一步确认了这一原则 。连美国这个你们天天巴结的"靠山"都承认一个中国原则,承认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你们还在这儿叫嚣"互不隶属",这不是打自己的脸,打美国的脸吗?


现在全球181个与中国建交的国家,均在外交文件中明确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不承认所谓"中华民国"的主权国家地位。

这就是国际共识,是铁板钉钉的事实。

台湾地区连一个主权国家最基本的要素都没有:没有独立的外交权,没有联合国席位,没有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承认,甚至连自己的领土范围都不敢明确界定。

你们所谓的"主权",不过是自导自演的政治闹剧,是骗骗台湾岛内那些不明真相的老百姓的。


上年5月第78届世界卫生大会再次拒绝涉台提案,这已经是世卫大会连续多年拒绝所谓涉台提案了。为什么?

因为世界卫生大会是只有主权国家才能参加的国际组织,而台湾地区根本不是主权国家,没有资格参加。

世界卫生大会第25.1号决议早就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世界卫生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这和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是一脉相承的 。

台湾当局每次都花钱请一些小国帮忙提案,每次都被无情拒绝,这难道不是最好的证明吗?


台湾外事部门说大陆的声明是"贬抑台湾主权的不实论述",那我倒要问问你们,什么是"台湾主权"?你们的"主权"是写在哪个国际法律文件里的?是得到了多少国家承认的?

你们说"互不隶属",那请问,台湾和大陆之间的关税是独立的吗?

台湾的货币能在国际上自由流通吗?台湾有独立的军队指挥权吗?

连你们的"国防"都要靠美国保护,连你们买武器都要看美国脸色,这叫什么"主权国家"?

其实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台湾当局之所以这么叫嚣,无非是想通过炒作所谓"主权"问题,转移岛内民众对经济下滑、民生凋敝的不满,同时讨好美国等外部势力,换取他们的支持。

但他们忘了历史潮流是不可阻挡的,一个中国原则是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是任何势力都无法改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