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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一女子在服装店花777元,买了3件衣服,减掉吊牌穿着离开了,不料,8天

安徽合肥,一女子在服装店花777元,买了3件衣服,减掉吊牌穿着离开了,不料,8天后,她在杭州旅行,竟接到民警电话,要求她出示买衣服的付款凭证,店家报警,怀疑她偷衣服,理由是监控显示,她“2次进店”“逛店时间比较长”“有手摸包的动作”,女子出示付款截图自证清白,随后,她气到失眠,差点抑郁,店家竟然要用50元私了,女子:我去,打发叫花子呢?这是2次伤害,怀疑我的是你,说我清白的也是你,凭啥?女子坚决要求店家书面道歉。

这事儿得从4月4号那天说起。


清明假期,西湖边上人挤人,但那刚抽出来的新绿柳条啊,真是好看得不行,风一吹,感觉整个人都清爽了。张女士当时估计也是这么想的,正美滋滋地欣赏风景呢,手机突然就响了。


拿起来一看,合肥的号码,有点陌生。她也没多想,就接了。

结果电话那头,一个男声,严肃得跟审犯人似的,上来就问:你是不是张XX?
张女士说是啊。


对方跟着就来了一句:“我们是警察。你3月28号在XX品牌店买衣服,到底付钱了没有?”
嗡的一下。


人还在杭州的西湖边上呢,麻烦直接从千里之外的合肥追了过来。张女士说她当时就懵了,心跳得跟打鼓一样,咚咚咚地,感觉整个世界的声音都消失了,只剩下电话里那个冰冷的问题。
付钱没有?她当然付了啊!


她赶紧挂了电话,手都有点抖,拼命在手机相册里翻。还好,还好她有截图的习惯。那张付款成功的截图被她翻了出来,时间、金额、收款方,一个字不差:14点52分,777块,收款方:迅销(中国)商贸有限公司。

照片赶紧给合肥那边发过去。没过多久,对方核实完了,回过来一句:“哦,是个误会。”
就这三个字,“误会了”。

轻飘飘的,好像一阵风就吹过去了。可压在张女士心里的那块大石头,却怎么也搬不开了。
这事儿,还得倒回8天前。


3月28号,合肥。张女士约了闺蜜逛市中心,那天天气突然热了起来,她还穿着厚衣服,就想着赶紧进店里买几件薄的换上。


就跟咱们平时逛街一样,她先进了一家服装店,转了一圈没看到特别喜欢的,就先出去了。在门口跟闺蜜碰上头,俩人一合计,又折返回了同一家店。

这回有收获了,挑了3件,挺满意的,直接就去收银台了。扫码,付款,777块,一分不少。付完钱,她还跟店员借了把剪刀,咔嚓咔嚓把吊牌剪了,当场就把新衣服换上了,旧衣服叠好放进自己的包里。


你想想这个场景,这不就是最正常不过的购物流程吗?而且,这一切,全都是在店员眼皮子底下、在店里的监控摄像头下面完成的。
结果呢?

谁能想到,店里晚上盘库存,发现账对不上,少东西了。

然后他们就开始调监控。可那个负责看监控的人,也不知道是心急还是压根不负责任,根本就没把视频从头到尾看完。他就看到了几个“可疑”的片段:张女士进了两次店、在店里逛的时间比较长、手好像还往自己的包那边伸了几下……


就凭这几个模模糊糊的动作,一个“盗窃现场”就这么被拼凑出来了。

然后,店家二话不说,直接拨了110报警。


张女士怎么也想不通。这叫什么事儿啊?这不就是瞎猜吗?靠脑补断案?她后来一遍遍地想,越想越后怕。万一,万一她当时手滑把付款记录删了呢?或者手机坏了、换了,那张截图没了呢?或者她压根就没有截图存证的习惯呢?


那她这辈子,是不是就得背上“小偷”这个黑锅了?洗都洗不掉,走到哪儿都感觉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

这事儿要是到这儿打住,也就算是个乌龙。可真正让她崩溃的,是后面的交涉。

警察那边销案之后,店长总算联系上她了。

一上来,那叫一个声泪俱下,先是卖惨,说我们店里亏损多严重多严重,员工一个月就挣那么点钱,丢了东西得自己赔,我们也是实在没办法了才报的警。

铺垫了半天,张女士还以为他要真心实意道歉了。结果店长话锋一转,说:“要不这样吧,我们赔偿您50块钱,这事儿就算过去了,好吧?”
50块。

可能也就一碗牛肉面的钱。

张女士的清白、她的名誉、她被当成贼一样审问的惊吓和委屈,就值50块钱。

那一瞬间,张女士说她感觉自己不是被道歉,而是被彻头彻尾地侮辱了。

她当场就炸了:“你这是打发叫花子呢!我要的不是钱,我要的是脸,是尊严!钱,我一分都不要,我只要你们品牌方出一份正式的、签字盖章的书面道歉函!”

这要求过分吗?一点也不。

可那家品牌方的反应呢?简直让人大开眼界。他们一边口头上跟张女士承认,“啊对对对,是我们门店的工作有疏漏,是我们的错”,一边在面对媒体和公众的时候,矢口否认自己提过那个50块钱的补偿方案。

然后就是拖,就是冷处理。调查,在调查了;跟进,在跟进了。反正就是不给那个书面道歉。他们好像觉得,只要把时间耗过去,等大家忘了,等张女士没精力了,这事儿就能不了了之。

你说气不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