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被百年老树砸伤当场昏迷,获赔19万 近日,广西陆川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由于路边树木砸伤行人引发的林木折断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某天晚上9点许,小黄驾驶电动车经过陆川县某超市门口街道时,突然被街道上台风折断的百年老榕树树枝连人带车砸压倒在地上,当即受伤昏迷不醒。随后小黄被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头部、颈椎、胸部等多处严重受伤,该事故给小黄造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种损失共计25万余元。小黄认为,陆川县某单位是涉案树木所有人、县某中心是街道绿化树的维护单位,县某局是城市绿化行政管理单位,三被告平时对该树木未尽到安全维护和管理职责,没有及时发现该树木存在的问题,其中树干早已老化疏松为棉花状,并且长在繁华的街道上,并没有采取措施加固,三被告应当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就赔偿金额协商无果后,小黄遂将三被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支付各种损失共计25万余元。法院认为,根据原告小黄及被告某中心在本案各自的过错程度,本院酌定被告某中心承担80%的赔偿责任,小黄承担20%的赔偿责任。另查明,被告某单位及某局并不是案涉林木的直接管理人,原告要求两被告承担赔偿责任,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对该主张法院不予支持。法院判决,被告某中心赔偿19余万元给小黄,驳回小黄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没有提起上诉,该案判决已生效。(九派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