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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疫情期间政府推出「抗疫辛劳津贴」为保安和清洁工等提供每月1000元津贴。两名

香港疫情期间政府推出「抗疫辛劳津贴」为保安和清洁工等提供每月1000元津贴。两名清洁管工及工人涉于2020年向物业管理业监管局虚报值勤而骗取津贴,管工更涉诱骗其他清洁工以瓜分津贴,涉款共逾2.6万元。二人共被控欺诈等6罪,今于东区裁判法院全数认罪。裁判官郑润聪下令两被告分别赔偿1.4万元及3千元;另押后判刑至4月30日,待索社会服务令报告。郑官批准二人保释,强调所有刑罚仍然开放。 两被告共承认欺诈等6罪。被告依次为60岁时任清洁管工张永花,及52岁时任清洁工人潘锡洪。两人同承认一项欺诈罪,指他们于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0月16日期间在香港,藉作欺骗,即虚假地表示梁国根及欧阳雁玲均符合资格申请2020年2月至8月的「抗疫辛劳津贴」,并意图诈骗而诱使物业管理业监管局交出港币1.4万元的津贴,而导致张及潘获得利益或物监局蒙受不利或有相当程度的可能性会蒙受不利。 张永花另承认4项欺诈及1项企图欺诈罪,指张于2020年7月11日在香港,虚假地表示蔡秀意符合资格申请2020年2月的「抗疫辛劳津贴」,并意图诈骗而诱使物监局交出港币1,000元的津贴。张另于2020年7月31日至9月16日期间,向叶氏清洁服务有限公司虚假地表示梁国根及欧阳雁玲是叶氏的雇员,以及梁国根和欧阳雁玲于2020年8月共工作了9天,并意图诈骗而诱使叶氏分别发出一张港币2,323元及一张港币1,161元的现金支票。 称因疫情经济压力大犯案 控罪又指,张永花于2020年10月15日,虚假地表示支付予张雅欣的港币6,000元「抗疫辛劳津贴」中的3,000元属于另一名清洁工人,应交回给张永花,并意图诈骗而诱使张雅欣交出3,000元;以及于同年10月17日,虚假地表示支付予蔡秀意的港币7,000元「抗疫辛劳津贴」中的5,000元属于其他清洁工人,应交回给张永花,并意图诈骗而企图诱使该蔡秀意交出5,000元。 辩方求情指,两名被告皆因疫情时经济压力巨大,「一时想歪」而犯案,他们深感悔意,承诺不会再犯。辩方续指被告潘锡洪事后一直「食唔安,瞓唔落」,望法庭考虑涉案金额不高而轻判。 郑官指被告张永花作为案中主谋重复且有系统地犯案,而被告潘锡洪罪责较轻。郑官强调案件性质严重,惟念及二人愿意全数赔偿及即时认罪,郑官押后判刑以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批准二人分别以5千元及3千元保释,不得离开香港。郑官亦下令张永花赔偿逾1.4万元,潘锡洪则赔偿3千元。 案件编号:ESCC834/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