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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安康,一50岁女子,晚上回家,被第1辆车撞倒,又被第2辆车碾压卷入车底,拖行

陕西安康,一50岁女子,晚上回家,被第1辆车撞倒,又被第2辆车碾压卷入车底,拖行5.9公里,男司机醉驾,下车查看后竟没救人,反而逃走,还拔掉行车记录仪,烧毁芯片冲进下水道,找人顶包。家属怒了,拒绝70万私了,绝不和解,必须让肇事者付出代价。 薛女士是一名老师,教书育人半生,为莘莘学子传道授业解惑。 2024年4月19日这天晚上,她在学校忙完,一看天色不早了,就匆匆往家赶。 可万万没想到,一辆私家车突然撞了上来,薛女士瞬间倒在地上,大脑一片空白。 这辆轿车没有停车,反而发现自己闯祸后疾驰而去,此时的薛女士,即使没失去意识,但受伤的她,也无法起身自救。 在薛女士还没缓过神来时,不幸再次发生,醉酒的肖某,开车拉着4个同事,直接又从薛女士身上碾压过去,同时,把她卷入车底,拖行了5.9公里。 因为喝了酒,车上的5个人,包括肖某这个司机,竟然毫无察觉。 等感觉不对劲时,他们这才发现车底的薛女士,但没第一时间施救,反而溜之大吉。 而薛女士被路人发现时,已经身亡,据她妹妹说,薛女士身上没有一处好地方,手脚的指甲都外翻了,那叫一个惨。 肖某逃跑后,卸掉行车记录仪,烧毁芯片冲进下水道,同时找好人给自己顶包,做的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薛女士家属坚决要为她讨个公道,可历经2年没有结果,维护权益的路太艰难了,因为肖某等人位高权重。 就连尸检报告都没有实事求是,而且说薛女士的死亡,没办法证明是车子拖行导致的。 薛女士的妹妹一次次要求重新尸检,最终,薛女士的死因,被认定为是车祸导致的开放性颅脑损伤。 而肖某就是罪魁祸首,因为第一次车祸不致命。 2025年12月25日,法院开庭,却没判决,2026年3月26日再次开庭,肖某竟当庭坚决否认,拒不认罪。 薛家人拒绝70万私了,坚决要求把肖某等人绳之以法,让他们付出应有的代价。 意外随时会发生,这起案子最让人愤怒的不是意外,而是出了意外后的人性。 肖某作为肇事者,非但没有半点对生命的敬畏,反而把“聪明才智”全用在了销毁证据、找人顶包上。 这哪是交通肇事,这简直是明晃晃的草菅人命。拖行5.9公里,那得是多大的痛苦? 家属拒绝70万私了,求的就是一个公道。如果这种毁尸灭迹、弄虚作假的行为都能靠钱平了,那法律的尊严往哪搁? 只有让这些自以为能只手遮天的人牢底坐穿,才能给死者一份迟到的交代,也给社会留住底线。 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肖某醉驾并拖行受害人,属于“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他在下车查看后没施救反而毁灭证据、找人顶包,主观恶性极大。其毁坏芯片、顶包的行为已涉嫌损毁证据罪和妨害作证罪,应数罪并罚,从重处罚。 而且,肖某酒后开车,属于醉驾,藐视生命,行为太过恶劣,等待他的,一定是法律的制裁。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