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做局了?”江西,一男子被客户邀请到酒店商谈业务,客户为了讨好男子,于是为其介绍了两次女孩子,但是男子均拒绝了,事后,警方获知客户存在介绍卖Y的行为,于是将男子抓获,男子因担心此事对自己造成影响,于是就缴纳了500元罚款,可是事后警方又重新做出处罚,对男子处以行政拘留13日,男子气不过,还是将警方告上了法院! 江西生意人刘某,前段时间算是栽了个大跟头,不仅被拘留13天、罚款500元,还把公安局告上了法院,最后却输得明明白白。 他到现在都觉得自己冤,逢人就念叨自己没做那种见不得人的事,就是客户太热情,硬要给安排女孩子,他都拒绝了,怎么就违法了? 刘某当时正跟客户郑某谈一个重要项目,两人平时来往不多,郑某为了能拿下项目,总想找机会讨好刘某。 郑某特意把谈业务的地点定在了酒店,两人聊了大概一个多小时,郑某突然出去了一趟,回来的时候,身后跟着一个陌生女孩子。 刘某一看就明白了,郑某这是想拿这种方式“铺路”,让他在项目上多关照。 刘某嘴上说着不用,却没好意思直接把女孩子赶走,就让她在房间的角落坐着,自己则继续跟郑某谈业务。 后来刘某解释,他当时是觉得,女孩子要是被赶走,肯定拿不到报酬,心里过意不去,才让她多待了一会儿,期间只是拥抱了一下,绝对没有发生任何越界的事。 这事过后刘某没太在意,觉得自己没占便宜,也没做错什么,可他没想到,郑某会再来一次。 一个多月后,郑某又约刘某到酒店,说是有项目细节要敲定,趁着刘某喝水的功夫,又悄悄叫来了一个女孩子。 这次刘某仔细看了看,女孩子看着年纪很小,眉眼间还带着稚气,他心里一下子就慌了,生怕对方是未成年人,就赶紧让女孩子走了。 这两次之后,刘某以为郑某该收敛了,事情也就此翻篇,他该谈业务谈业务,该做生意做生意,完全没把这两件事放在心上。 直到后来,几名警察突然来到刘某的公司,告诉他,他涉嫌嫖娼,要对他处以500元的罚款。 刘某赶紧解释自己没有嫖娼,可警察拿出了初步的证据,他又怕这事闹大,影响公司的声誉和自己的生意,思来想去还是乖乖交了500元罚款。 他本以为花钱能平息这件事,可仅仅过了几天,警方就又联系了他,说之前的处罚太轻,要变更处罚决定,改成行政拘留13天,再加上500元罚款。 这下刘某是真的急了,他觉得警方这是出尔反尔,自己明明没做违法的事,凭什么要被拘留? 越想越委屈,刘某干脆找了律师,一纸诉状把作出处罚的公安局告上了法院,坚信自己能打赢官司,还自己一个清白。 可开庭之后,刘某才知道,自己所谓的“清白”,在一堆证据面前,根本站不住脚。 警方当庭出示的证据,比刘某想象的要全面得多。 原来警方是先查到郑某有介绍卖淫的行为,顺着这条线索,才找到了刘某,而且刘某涉及的,不只是两次,还有第三次,只是第三次因为刘某喝醉了,郑某才没能办成。 警方拿出了郑某的转账记录,第一次给了女技师2000元,第二次给了1000元。 两名女技师都详细说了当时在酒店的情况,包括刘某拥抱过其中一人的细节,再加上郑某的供述,还有其他证人的证词,所有证据都能互相印证。 刘某还是不服,反复强调自己没发生实质关系,可法官的话让他彻底哑口无言,嫖娼的认定,不要求必须发生实质关系。 法官解释,只要谈妥了价格、付了钱,哪怕只是有拥抱、抚摸这种亲密行为,就算是嫖娼,法律管的是这种交易行为,而不是看有没有完成最后一步。 至于处罚变更,也不是警方出尔反尔,而是内部监督的时候,发现刘某涉及两次违法行为,情节比一开始认定的更重,所以依法调整了处罚,而且变更之前,警方还举行了听证,程序完全合法。 法院还提到,警方在适用法律的时候,有一个小小的瑕疵,但不影响最终的处罚结果,已经依法指正了。 最终法院驳回了刘某的全部诉求,他还是得接受13天的拘留和500元的罚款。 刘某的悲剧就是自己的认知出了问题。 他总觉得,只要守住最后一道底线就不算违法,却忘了,从他没有直接拒绝那个女孩子、让她留在房间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接受了那份不该有的“讨好”。 他以为的“拒绝”,不过是自欺欺人,所谓的“没进行实质行为”,也从来都不是逃避法律责任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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