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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为了卖房留学,竟然将自己不能生活自理的父亲起诉到法院,读书读到连基本的人伦血

女子为了卖房留学,竟然将自己不能生活自理的父亲起诉到法院,读书读到连基本的人伦血缘都不认了。 根据媒体的报道,当时女子即将本科毕业,为了能够继续留学深造,想卖掉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 而这套房产虽然登记在女子名下,但实际上是父亲在2008年的时候出资购买,当时就登记在自己女儿名下,只不过天有不测风云。 2012年的时候,男方突发脑梗,做了开颅手术之后,一直辗转北京、广州、珠海和老家住院治疗,自己长期卧病在床,没能力重新买房,才一直住在这套房子里,是男方的二姐,也就是本案女子的姑姑长期帮忙照顾男方,男方非但得不到妻子和女儿的照料,现在女儿甚至打起这套房产的主意。 最终,当地法院认为,涉案房屋虽然是登记在女子的名名下,但确实是父母出资购买登记的女儿名下,现在女儿仅仅是为了留学深造,就想把名下无房,且长期卧病在床的父亲赶出家门,不符合权利义务的对等原则,更是严重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从法律的角度看,女儿对父亲具有赡养和扶助义务,如今,父亲正需要亲人帮忙护理遭遇的,反而是女儿强制腾房的无情要求,也有违尊老爱幼的传统思想啊,至于姑姑在房屋内照顾父亲,是姐姐对弟弟善良的互助行为,并没有侵占房屋的恶意。 当地法院驳回了女子的全部诉讼请求,这应该是房屋所有权人请求履行房屋权利,被法院驳回之后,大家一致认可判决的第一案了。 因为法律权利在某些情况下,确实有可能跟伦理道德产生冲突,但是再怎么强调法律权利也不能忘记什么是做人的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