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女子上完厕所后,用智能马桶清洗,谁料,她摁下开关后先是卡顿了一下,接着马桶突然喷出冒烟的开水,女子躲不赢,会阴被烫伤,之后,女子就医,医生诊断:会阴烧伤二度。次日,女子给马桶品牌方打电话,但一直没人接。她气不过,把这一遭遇发到网上,并在下方艾特品牌官方客服。没想到,接下来品牌方的做法,让女子猝不及防。 这几年流行智能马桶,它用起来干净卫生,很多年轻人都跟风买。 3年前,林女士也买了一个某品牌的智能马桶,这几年她一直都用得很顺,也没有出现任何质量问题。 9月20号那天晚上,林女士洗漱完毕,打算上个厕所就睡觉了,但意外却发生了。 当晚大概9点多,林女士上完厕所,就像往常一样摁下开关键,她发现开关卡顿了一下。 就在林女士想着开关是不是坏了,或者出现其他问题的时候,马桶突然间喷出很烫的开水,还冒着白烟。 林女士没反应过来,她也来不及逃开,就这样被马桶冲出来的开水烫伤会阴,又疼又辣,疼得她尖叫了很久。 林女士一边叫,一边冲向卫生间,她拿来花洒对着被烫伤的部位冲冷水。 当时林女士还特地上网查了一下,网上告诉她要一直冲冷水直到不烫,并感觉舒服一些才停下来。 林女士就按照网上说的一直用冷水冲,冲了一个多小时,她才感觉到没那么辣、那么烫了,之后她还在网上购买了烫伤膏来涂。 她以为涂药后会慢慢好转,没想到,擦了药后,她依然感觉很不舒服,林女士不得不去医院就诊。 之后,经过医生检查诊断,林女士会阴烧伤,小于1%,二度。 当晚,医生给林女士烫伤部位清洗、消毒后,给她用了烫伤的膏药,并告诉林女士后期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 次日,林女士越想越觉得委屈,她想给品牌方打电话,讨个说法,可她打了一天电话,都没人回应。 林女士感到非常郁闷,就把自己的这个经历发到网上,并在下方艾特了智能马桶的官方客服。 她心里想着,如果他们一直不回应,就打算起诉到法院,并核算赔偿金额事宜。 没想到,就在林女士的帖子发出去不久,品牌方工作人员很快就给她来电了。 对方先是诚恳地跟林女士道歉,之后谈到了赔偿事宜。 品牌方提出,赔偿事宜分为三个部分,一个是商品本身退一赔三,按林女士买智能马桶时的价格算。 另外,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由厂家的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和交通费很多都能走医保,所以实际赔的可能不多;误工费按一周算,但林女士得提供相关证明。 最后是,关于精神损失问题,因为做司法鉴定比较费时间,双方就没做,最终,她们私下和解了。 关于治疗之后,可能产生的医药费,林女士说,理论上可以通过激光除疤等方式进行后续治疗。 不过,这类费用难以提前估算,且她自己也不想为这事过度索赔,所以,没有对这部分费用进一步主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 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在本案中,智能马桶突然喷出开水烫伤林女士,品牌方可能存在对产品质量把控不严的情况,若能证明品牌方存在欺诈行为,林女士有权要求按照该法条进行退一赔三的赔偿。 不过,品牌方主动提出了按林女士购买智能马桶时的价格退一赔三给她赔偿,可能也是基于这个法条的规定。 另外,《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本案中,这个智能马桶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喷出开水烫伤林女士,属于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给消费者造成了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品牌方作为销售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这与品牌方提出的由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误工、交通等费用的做法相符。 最后,《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品牌方生产的智能马桶存在质量缺陷,导致林女士被烫伤,其行为存在过错,且该过错与林女士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根据此法条,品牌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也是品牌方需要对林女士进行赔偿的法律依据之一。 最后,这事挺让人后怕的,智能马桶虽然方便,但毕竟是和水、电、高温相关的产品,安全这块真的不能省。 厂家的品控和质检得再严一点,最好能有多重保护和故障预警,别等出事了才补救。 售后也很关键,能第一时间响应、主动沟通、承担责任,比什么都强。 用户这边也得注意,遇到异常比如按键卡滞、水温不稳就别继续用了,先断电停用并保留好证据,真的被烫伤了先冷水冲、再就医,别硬扛。 希望品牌能把这次当教训,该升级的升级、该召回的召回,别让大家为“智能”付出安全的代价。 对此,大家认同吗?欢迎留言讨论。 关注@猫眼学法学习更多法律知识
北京,女子用了3年智能马桶,这天她如厕完冲水,按钮却卡顿了,就在她纳闷时,马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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