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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女子婚后一年,对丈夫忍无可忍,丈夫酗酒晚归,不承担家务,生气摔东西,女子气

北京,女子婚后一年,对丈夫忍无可忍,丈夫酗酒晚归,不承担家务,生气摔东西,女子气的回娘家,丈夫却把她衣服扔出门。更让她崩溃的是,丈夫嘴里保证的全款房竟然是租的,女子提出离婚,但丈夫却要求她退还10万彩礼才签字。

据悉,林某与赵某经人介绍相识,相处半年后,赵某以“名下有北京全款两居室”为承诺,赢得林某及其家人信任。

两人于2023年初登记结婚,林某收取赵某10万元彩礼。

婚后生活很快暴露裂痕。

赵某长期酗酒,常常深夜醉醺醺回家,不仅从不分担家务,酒后还频繁因琐事发脾气摔砸家具。

2024年初,赵某又一次醉酒摔碎客厅电视,林某忍无可忍,收拾行李回了娘家,想冷静几天。

可她没料到,仅隔两天,就接到邻居电话,说赵某正把她的衣物、生活用品往外扔,堆在小区楼下。

林某急忙赶回,与赵某争执时,对方一句“这是我的房子,想扔什么就扔什么”,让她起了疑心。

此前她想更换门锁,赵某总以麻烦推脱,物业催缴费用时,也总是赵某抢先对接,从不让她插手。

带着疑虑,林某偷偷到小区物业查询,最终证实:这套赵某口中的全款婚房,实则是他从房东处租来的,租期仅3年,且已拖欠两个月房租。

骗局被戳穿后,林某当即提出离婚,赵某却态度强硬:想离婚可以,必须把10万彩礼退给我,不然我就拖着不签字。

协商无果后,林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了赵某酗酒摔物的照片、邻居证言、物业出具的租赁证明等证据,主张赵某以虚假房产信息骗取婚姻,且婚后存在过错,不应退还彩礼。

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在婚姻缔结过程中隐瞒房产真实情况,婚后未履行夫妻互助义务,存在明显过错;且双方已共同生活一年,不符合彩礼返还的法定情形。

最终判决准予林某与赵某离婚,驳回赵某要求返还10万元彩礼的诉讼请求。

《民法典》第5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本案中,林某与赵某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满一年,不符合上述任何一项彩礼应当返还的法定情形,因此赵某的诉求未得到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规定:

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法院在审理时,明确考量了赵某在婚姻缔结时隐瞒房产真实情况、婚后存在酗酒、摔物等过错行为,进一步坚定了不予返还彩礼的裁判。

《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赵某长期酗酒、摔砸财物、将林某物品扔出家门等行为,已严重破坏夫妻感情,符合“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重要依据。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