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开可能是北宋读书人中最“狠”的一个。烹食恶仆,邀人同吃。经常吃 人的肝脏。十三岁就拿剑砍掉盗贼的脚趾。强娶钱氏女,结果皇帝都替他做媒,还夸他是个豪杰。但柳开确实是个读书人,还是宋代古文运动的先驱,只不过是个比较粗狂的读书人。 柳开本名肩愈,后来改名开,字仲涂,河北大名府人。他出生在后周广顺年间,那时候五代十国刚结束,宋朝才立起来,社会还乱哄哄的,老百姓日子不好过,士大夫得文武双全才能混得开。他爸是监察御史,家里条件不错,从小就让他读书习武。显德七年,宋太祖赵匡胤黄袍加身,建立北宋,柳开那年十三,正赶上家里遭贼,这事儿让他早早出了名。 开宝六年,他进京赶考,中了进士,从此当官,干过殿中侍御史、知州啥的。太平兴国八年,他知全州,那地方蛮夷闹事儿多,他管得严。柳开不光会打仗,还爱写文章,反对五代那种花里胡哨的文风,主张学先秦两汉的古文,讲究明道致用。这在宋初文坛算带头人,他的影响传到穆修、石介他们那儿,推动了整个古文运动。他的书《河东先生集》到现在还能看到,里面不少实打实的想法。 说起柳开这个人,狠劲儿真不是盖的。十三岁那年,家里遭贼,大家都吓坏了,他直接上去砍了盗贼两根脚趾,地方官还赏了他钱帛。这事儿在当时传得挺广,显示他从小就胆大。 进京路上,他住驿馆,听说当地县令被仆役胁迫,要把女儿嫁给那仆役,因为县令贪了钱。柳开就把仆役叫来杀了,扔锅里煮了,第二天还叫县令一块儿吃。吃完告诉县令真相,县令没敢追究。这虽帮了县令闺女,但也纵容了县令的错。 他当官时,地方有叛乱,抓了人后常取肝脏吃。听说邻州斩犯人,就派人去挖肝带回。这在五代到宋初有些地方是陋习,不止他一人,但柳开干得频繁,用来震慑。 淳化年间,他在润州看上吴越王钱镠的族人钱氏女,直接强娶。钱家告到皇帝那儿,宋真宗不但不怪,还说这是好女婿,让他当媒人。这事儿成了皇帝认可的,柳开名声更大。 还有一次,胡旦写书仿孔子,柳开看不顺眼,拔剑要砍他一剑警世,追着胡旦跑。胡旦好歹躲过去了。 这些事儿听着吓人,但柳开确实是文人。他推动古文,强调文要载道,对宋代文学影响大。晚年咸平二年,他当如京副使,管京师事儿,咸平三年去世,朝廷追封河东县开国伯。在宋初从乱到治的背景下,他这种粗狂作风,其实反映了时代需要文人带点武劲儿,才能稳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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