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女子和男子通过摇一摇相识并约会,见面后在酒店初次发生关系。几天后再次相约,男子驾车接上女子,在后座发生关系。男子事后突发不适,女子施救四十分钟无效后死亡。女子惊慌失措,带走男子手机逃离,九天后遗体被发现。男子被鉴定是心脏病猝死。最后,逝者男子家属,将女子告上法院索赔48万,法院已判决。 据“新民晚报”,9月13日,发布一则:“摇一摇”约会酿悲剧:“车震”后男子猝死,女子离开,家属索赔48万!判了 张女士虽已婚后,仍感寂寥。在百无聊赖之中,她拿起手机翻看信息,以聊慰寂寥。 她点开摇一摇,晃了几下,匹配到几位附近的男性用户。 一陌生男子发来问候,张女士回应了他。交流中得知,对方也姓张,张女士因此感到欣喜,两人关系亲近了许多。 2023年2月25日,张先生邀张女士会面,张女士立马应允。张先生预订酒店,双方约定好相见。 见面之后,正如所料,张女士美丽动人,张先生心中欢喜,酒店花费不虚此行。二人入房,于此发生了初次关系。 结束后,两人依依不舍地告别,约定日后常联系,随后一同离开酒店。闲暇时回味,余韵悠长。 2023年3月3日晚,张女士再次邀约,发去消息后,张先生爽快应允。 两人约定好时间,就在某公园相见。张女士妆容精致,提前至园中等候。 张先生如约驾车抵达,远远望见张女士,已在公园门口焦急等候。 随后,张先生接她上车,两人许久未见,他径直将车开向一条路,到达某街道东门南侧百米处,那里行人稀少,位置十分隐蔽。 张先生停车后,随即走向后排座位,两人未作言语,就在后座上发生关系。 事后,张先生因情绪激动突感不适,捂胸难忍。张女士上前施救,持续按压心脏,长达四十来分钟,却未见任何反应。 停手查看时,她惊觉对方双眼紧闭、呼吸停止,身体逐渐冰凉,一动不动。 张女士心中恐惧,想逃却怕暴露她和张先生的关系。 慌乱中张女士拿走了张先生手机,她以为这样,就能销毁两人约会证据。 张女士匆忙下车逃离,在张先生发病时,她没有第一时间拨打120。 不得不说,身为有夫之妇,张女士唯恐婚外 情被败露。 由于无法联系到张先生,家人焦急报警。警方迅速展开排查,在2023年3月12日,发现了张先生的车,而他在车内,已无生命迹象。 经法医鉴定,张先生在2024年4月6日被确认是冠心病,急性发作致死。 张先生家属痛哭不已,经查证,掌握了张先生和张女士之间的关系情况。 张女士见瞒不住,说出与张先生的经过,她看张先生表情痛苦,上前救助未果,心中害怕,于是离开。 在此期间,张女士没有拨打120施救,反而拿走张先生的手机离去。 尽管张先生因疾病去世,但张女士和他独处车内,负有合理的救助责任。 家属了解实情后,表示追究到底,并向法院提起诉讼,向张女士索赔48万元。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因为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致损的,应当承担侵权的责任。 依法推定行为人处事原则,有过错且无法自证清白的,理应承担相应责任。 本案中,张女士和张先生车内发生关系,当他突发疾病,张女士负有法定救助义务。 张女士虽实施简单救助,她没有及时拨打120施以援手、拿手机离开,延误救治,构成不作为侵权。 依据《民法典》第1173条:被侵权人若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扩大有过错,能够减轻侵权人责任。 本案中,张先生清楚自身患有心脏病,却依旧进行剧烈活动,属于对自身安全的重大过失。此行为引发心脏病发作,是造成他死亡主要原因之一。 据《民法典》第1179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康复合理支出,以及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死亡的,还需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重点在于,张先生心脏病突发后,张女士没有选择拨打120施救,反倒是拿走张先生手机才离开,将他独自留在密闭空间,致使他错失抢救时间。 本案中,因张女士的过错行为,和张先生死亡结果,存在一定因果联系。所以,张女士应当承担赔偿义务。 最后,经过一审法院审理,判张女士承担责任15%,向逝者张先生家属,赔偿137043万元,张先生自负85%。 然而,一审判决后,张女士和逝者家属均表示不服,双方分别提起上诉。 最终,二审法院判决,维持一审判决,第二项及诉讼费承担部分;变更一审判决第一项为,张女士应赔偿逝者家属13.8万元。
陕西西安,女子和男子通过摇一摇相识并约会,见面后在酒店初次发生关系。几天后再次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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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3 23:4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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