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骑手急匆匆给女子送来一碗面,却将面放到了隔壁的店铺,女子来找面,店主把面给她,不料女子还打电话为难骑手,说没有收到面,店主听不下去了,让女子不要为难别人,女子却情绪激动,说自己就为难骑手了,又怎么样,说完一脚踹了店主的门,店主也不纵容她,马上报了案。 据玉林晚报,9月8日报道,饭点时刻,一个骑手接了不少单,他车上的餐盒箱已经装得满满的了。 他骑着车就穿梭在大街小巷上,他行色匆匆,不愿意耽误一分钟。 他送的这些餐,其中就有一碗面是女子的,当时他送来的时间,就比较紧张,一到店铺,就跟店主说了一声,餐已经送到了。 当时店主比较忙,还以为是自己订的餐到了,他并没有及时打开,确认是否是自己订的餐。 等他忙完,准备吃饭时,才发现那一份餐,是一碗面,并不是他想吃的饭,他很快意识到,应该是骑手送错餐了。 他正想联系骑手,这时一名女子走了过来,那碗面正是那名女子的,女子就问她的面是否在里面。 店主很快意识到,这碗面本来是隔壁女子的,结果送到他的店来了。 店主看到这是一场乌龙,赶紧跟女子说:“这碗面在这里,你看是不是你的。” 本来这就是一个举手之劳的小事,女子拿走面就可以了,那面谁也没有动过。 可女子取走了自己的面,接下来却发生了让店主意想不到的事情。 这个女子拿到面之后,竟然就打电话给骑手,说自己没有收到面。 店主一听,就知道这个女子是要为难骑手,店主听不下去了,不就一碗面的事情而已嘛,为何要追究骑手的责任,更何况骑手已经告诉女子面就在隔壁店铺。 任何人都会有犯错的时候,骑手并非故意犯错,事后也及时告知,女子却不依不饶。 店主觉得骑手挺不容易的,于是就劝女子,说道:“你不是已经拿到面了吗?为什么还要为难别人?” 结果店主是真的没想到,女子因为他这句话竟然情绪激动了,她说道:“我就为难他怎么了?” 店主看着这名女子一副不好惹的样子,还得理不饶人,他最看不惯的就是这样的人,于是就叫女子赶紧走。 但女子不但不走,竟然还用脚踹店主的门,一踹就把门给踹掉了。 店主看着情绪激动的女子,没想到自己只是好心帮了一下骑手而已,就被女子给踹烂门,遇到这样的事情,真的让他感到太不可思议了。 他不知道这个女子为何会如此为难骑手,也不知道这女子情绪为何如此激动,但他知道他不能纵容女子。他果断地报了警,他还要求立案,他不愿意和解这件事。 他那么还如何认定这件事情呢? 1、在这件事当中,骑手有错在先,骑手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骑手送错餐,女子可以追究骑手的责任。 2、店主只是好心劝解女子,不要为难骑手而已,他并没有任何过错,女子就要在激动的情绪下踹烂了他的门,女子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店主的门价钱比较贵,达到立案标准,女子的行为就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罪。 那么你对女子的行为有何看法呢?来源:玉林晚报 9月8日
福州女子拿外卖踹门一事,老板没有和解,成功将女子送进去了。 2025年9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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