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3岁女孩,突然得知,自己那价值千万的房子,竟然被父亲给卖了,她这才知道,

每日案论 2025-08-07 22:17:43

北京,23岁女孩,突然得知,自己那价值千万的房子,竟然被父亲给卖了,她这才知道,爸爸妈妈离婚之后,爸爸就打她房子的主意,现在终于卖了,爸爸还谎称,卖房得到的1160万元,是用于她留学用的,女孩妈妈说,女孩父亲的行为,侵害了女儿的财产,女孩也起诉父亲,要求返还房屋损失的1160万。 8月7日津云报道,小王突然得到消息,说她价值千万的房子,已经被父亲给卖掉了,她大吃一惊,父亲为什么会把她的房子给卖掉呢? 后来一打听,小王才知道,爸爸妈妈离了婚之后,爸爸就已经在打那套房子的主意了。 因为那套房子是在2016年买的,不过房子是父母买的,只是那时她年龄还小,她是2002年出生的,买这套房子的时候,她才14岁。 当时父母就是以她的名义买房子的,所以房子就属于小王的,小王是真的没有想到,在她23岁这年,父母会离婚,并且他们才离婚没多久,父亲就以女儿代理人的身份,然后自己和自己签了赠与合同。 他一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然后就把房子卖了,获得1160万元。 现在爸爸把她的房子给卖了,竟然还瞒着她的,而妈妈发现这件事情之后,是第一时间通知她,希望女儿能够把这套房子要回来。 真是爸爸有钱一个人花,只顾着自己享受,妈妈有钱,就是想着给儿女留下的。 这一刻她深深的感受到,只有妈妈是一心一意为她好,爸爸只会顾着自己,只会让自己过得潇洒。 妈妈跟她说过这件事,给她买的这套房子,本来就是想着给她一份保障的,现在父亲把这个保障给夺去了,而且还卖掉了,获得1160万,而这笔钱也不知道父亲到底会花到哪里去了。 小王想起这件事,就感到很头疼,她怎么想也没有想明白,父亲为何要这么做。 其实在小王小的时候,她还是挺幸福的,她的父母是在2001年结婚,2002年就生下她,从此一家三口过起了幸福的日子。 父母努力工作,小王健康快乐地成长,就在2007年,父母就已经积攒了一大笔钱,他们考虑到买房可以给小王一份保障,所以就以小王的名义买了一套房子。 如今这套房子已经是价值千万,所以小王的父亲卖了1160万。 小王的父母携手并肩走过了20多年,她一直以为父母会白头偕老的,却在她23岁这年,得到父母离婚的消息。 她刚开始得知父母离婚的时候,她就很惊讶,不过她觉得父母为了她,结婚20多年才离婚,也是难为父母了。 只是她没想到的是,父母离婚,因为这套房子不是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所以他们无法对这套房子进行分割。 小王的母亲倒是没有想过,要分割女儿的这套房子,这本来就是留给女儿的,本来就是想着给女儿做嫁妆的,她根本没有动过这套房子的念头。 小王的母亲也是没有想过,小王的父亲,在离婚之后没多久,身为父亲,竟然会卖掉自己女儿的房子,供自己潇洒。 小王很苦恼,母亲也跟她说了父亲的行为就是侵害了女儿的财产,她支持小王要回房子的损失,小王这才起诉父亲,要求他返还房屋损失的1160万。 那么小王的诉求是否会获得支持呢? 父母以子女的名义买房,这就相当于赠与行为,,而且房子已经买了好久了,这是不可以撤销的赠与行为。 《民法典》第658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所以在小王父母离婚的时候,这房子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就是小王的个人合法财产。 既然房子属于小王的个人合法财产,那么父亲不可侵占。 《民法典》第3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 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现在小王的房子已经被父亲卖了,获得1160万,小王当然可以起诉父亲,要求返还房屋的损失,法院也判决小王父亲返还这笔钱。 小王父亲不服提起了上诉,其实小王父亲的行为,真的不利于家风建设。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作为父亲,留给子女的东西就不应该擅自要回。 那么你对小王父亲的行为有何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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