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女子的丈夫遭遇车祸,意外离世,她得到了100多万的赔偿金,女子的二姐说,她担心女子乱花钱,让女子把钱给她保管,她一个月拿几百块钱出来给女子花,可女子去要钱,二姐不但不给,还拿剪刀扎她,并且还骂她,女子的大姐和母亲,也出来帮忙,可女子的二姐就是不归还钱。 郝女士和二姐从法院走出来,多日的担忧,终于离她远去,愁苦的脸也终于舒展开来了。 就前段时间,她的丈夫不小心,遭遇了车祸,意外失去了生命。 她的丈夫是他们家的顶梁柱,丈夫的离世,家中便没有了收入,郝女士也只是一个本本分分的家庭妇女,相爱的丈夫就这样离开她,没有了丈夫,没有了收入,面对一团糟的生活,她束手无策。 好在她二姐的点子比较多,就给她打起了官司,拼命要赔偿金。 终于在二姐的帮忙下,郝女士拿到了100多万的赔偿金,有了这100多万,郝女士终于可以让生活安稳下来了,她再也不用担心,没有了丈夫,没有了收入,家里会一团糟。 她和二姐拿着这100多万赔偿金往家里走,二姐却跟她说:“钱放在你那里,我不放心,我怕你乱花钱,到时候生活怎么办,你把钱给我保管吧,我每个月再拿几百块钱给你,免得这100多万,没花多久就花完了。” 郝女士听了二姐的话,也觉得二姐说得言之有理,说到底,如果没有二姐的帮忙,她也没有那么顺利,拿到这100多万的赔偿金。 正是二姐的帮忙,才让她拿到这100多万,郝女士对二姐更加信任了,她觉得二姐反正是亲二姐,二姐那么聪明,她把钱放在二姐那里保管,她也放心。 就这样郝女士让二姐保管了那100多万。 因为郝女士把所有的钱都给二姐保管了,她很快就要用钱了,她就想着找二姐给几百元钱先花着。 她来到二姐家,找二姐要钱,谁知二姐竟然不承认这件事情了,她说她根本没有给保管那100多万。 郝女士听了二姐这句话,整个人都惊呆了,她不知道二姐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突然间就变卦了。 她拿走的可是100多万啊,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如果二姐不承认,郝女士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于是郝女士便和二姐吵了起来,要二姐给钱,结果二姐竟然拿着剪刀出来,对着她就是一顿扎,郝女士的手上,胳膊,头都被扎伤了,血流了一地。 她只好赶紧去就医,事后 她知道二姐如果不承认,谁拿她也没办法,她只好找来大姐和母亲,但大姐和母亲也拿郝女士的二姐没办法。 她们只好找来了调解员,面对调解员的联系,郝女士的二姐却扬言道,她没有拿郝女士的100多万。她说是郝女士自己签的字,自己拿的钱,如果不承认那就去告她。 郝女士的二姐更加不愿意承认,自己打了自己的妹妹,她还说郝女士是自己绊倒的。 面对大姐的责骂,郝女士的二姐还直接骂大姐,骂得非常难听。 反正郝女士的二姐就是不还钱,最后他们找到了民警,希望这件事能够解决,如果实在不行,郝女士也只好起诉二姐了。 那么郝女士该怎么办呢? 1、那100多万是郝女士丈夫的赔偿金,已经属于郝女士的个人合法财产,任何人不得侵占。 《民法典》第3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现在郝女士的二姐以保管的名义侵占郝女士的100多万,她应该归还。 2、郝女士的二姐以保管的名义侵占郝女士那100多万,这是不当得利,如果她一直侵占下去,将会构成侵占罪。 《刑法》第270条规定: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100多万,这不是一个小数目,即使是亲姐妹,郝女士的二姐也应该把钱归还给自己的妹妹。 除此之外,郝女士二姐的做法不利于家风建设。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亲姐妹之间,应该相互理解,相互帮忙,不可侵害彼此。 那么你对郝女士的二姐有何看法呢?来源:小莉帮忙 9月16日
河南平顶山,女子的丈夫遭遇车祸,意外离世,她得到了100多万的赔偿金,女子的二姐
每日案论
2025-09-16 17: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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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有态度的人
遇见这种的,直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