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李教授建议“取消私生子的继承权!”李教授认为,私生子拥有继承财产,就是变相鼓励大家玩婚外情!这是对原配的不公平,不利于树立正确的婚姻观! 这就导致了一种情况——有些人在外面乱搞,搞出孩子后,反而能拿到家庭的一部分财富,这让那些在婚姻中,坚守承诺的原配和子女情何以堪? 他还特别提到,现在的继承制度,其实给了一些人可乘之机,有人故意生下孩子,就是为了将来能分一杯财产的羹,这种做法,说白了就是拿孩子当成牟利的工具。 他说,这不是针对孩子,而是针对不负责任的父母,只有让他们知道,搞婚外情的成本很高,才能从根本上减少这种现象的发生。 这番话在网上得到了不少人支持,很多网友说得很直接:原配省吃俭用几十年,好不容易积攒的家产,到头来还得分给外面的“私生子”,这公平吗? 还有人说,在财产继承上,模糊了婚生和非婚生的区别,等于间接承认了“多配偶”模式,这才是真正对家庭伦理的破坏。 当然,反对的声音也非常多,有很多人坚持认为,无论是婚生还是非婚生,孩子都是独立的个体,不能因为父母的选择,而剥夺他们应得的权益。 他们强调,孩子没有选择出生的权利,也不能对父母的感情问题负责,更不应该为婚外情买单,把继承权从他们身上拿走,只会让这个社会变得更冷漠、更功利。 他们担心,一旦取消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接下来可能就会出现更多不公平的对待,比如在教育、医疗等方面出现歧视,那样,不但解决不了婚姻问题,反而会让孩子成了受害者中的“二次伤害者”。 在这场越吵越大的争议中,也有人提出了更折中的思路,他们认为,事情不能简单归为“孩子有罪”还是“法律不公”,而是应该明确责任——谁做错,谁负责。 比如说,非婚生的孩子,基本的生活保障还是要有的,不能不管不顾,父亲既然是孩子的生父,就必须依法承担抚养责任,按规定按时付抚养费,保证孩子吃穿不愁、正常上学,基本生活和教育要有保障,这一点不能含糊。 但在继承财产这块,可以重新划清界限,比如,父母在婚姻期间一起打拼积攒下来的共同财产,优先保护的是原配和婚生子女的权益,非婚生子女不能像婚生子女那样,直接就参与这部分财产的分配。 如果非婚生子女想要继承,也不是完全不行,但必须有前提——得有父亲本人在遗嘱里明确写明,愿意把自己名下的个人财产留一部分给这个孩子。 这样既尊重了孩子的基本权益,也保护了原配家庭不受影响,把责任和权利清清楚楚地分开,谁该负责就谁来负责,谁的权益就归谁所有。 同时,孩子的抚养责任由母亲为主、父亲出资为辅,避免对婚姻中的另一方造成二次伤害,这个方案的核心是“明确界限”,让该承担后果的人去承担,而不是让婚内合法的家庭为别人的过错买单。 我们要讨论的,不是该不该“惩罚”孩子,而是社会该如何在维护婚姻制度的同时,合理地安放那些因为父母错误,而诞生的孩子的权益。 李教授这番话,可能并不完美,但它确实提醒我们:在讲权利平等时,是否也该考虑原配家庭的情感公平和家庭责任的边界? 你觉得呢?该不该取消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
南京李教授建议“取消私生子的继承权!”李教授认为,私生子拥有继承财产,就是变相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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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 13: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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