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3岁女护士林小敏初入职场就遭男医生李兵多次骚扰,从动手动脚到强行猥亵,小敏因初来乍到选择隐忍,最终精神崩溃辞职。辞职后她曝光并报警,李兵却反咬一口告其侵犯名誉权,好在小敏有录音反击。双方各执一词,网友大多支持小敏,此事真相究竟如何,令人好奇。 据2025年8月1日环球网报道:一边是初入职场满心憧憬的年轻女孩,本想在岗位上发光发热。另一边却是心怀不轨的前辈,把职场当成了自己的狩猎场。 林小敏,一个23岁刚从护校毕业的女孩,带着对未来的无限期待,进入苍南灵溪这家卫生室的大门。她浑身散发着青春的活力,满心想着要在这里好好干出一番成绩。 然而,从2023年底开始,同卫生室的男医生李兵见小敏年轻漂亮,便起了歹心,5次对她动手动脚。 小敏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又怕丢了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只能选择隐忍,把所有的委屈和痛苦都咽进了肚子里。 然而,她的隐忍并没有换来李兵的收敛,反而让他得寸进尺。不久后,李兵竟然把小敏骗到了监控死角,对她进行了强行猥亵。 那一刻,小敏的精神防线被彻底击溃。最终,她心灰意冷地选择了辞职。 辞职后的小敏,终于有了勇气面对现实。她曝光了此事,并且果断地报了警。 她以为,正义照亮这个黑暗的角落。然而,事情的发展却让她再次陷入了更抓狂的境地。 李兵这个无赖,竟然反咬一口,告小敏侵犯他的名誉权。这简直就是胡扯!小敏明明是被害者,却还要遭受这样的污蔑,这让她如何能咽下这口气? 不过,奇迹总是会在最绝望的时候出现。小敏手中有一份录音,在这份录音里,李兵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还苦苦哀求小敏保密。 这简直就是铁证如山,足以证明李兵的罪行。有了这份录音,小敏就像有了尚方宝剑,终于可以为自己讨回公道了。 此事中,双方各执一词,网友们大多支持小敏。毕竟,谁会拿自己的名誉开玩笑呢? 小敏的遭遇,引起了大家的关注和同情。大家都在期待着,法律能够还她一个公道,让那个可恶的李兵受到应有的惩罚。 刚进入卫生室的她,对职场充满了美好的幻想。而李兵,作为一个在卫生室工作多年的老工作者,本应该起到传帮带的作用,帮助小敏尽快适应工作环境。 然而,他却心怀不轨,故意而为,把职场当成了自己满足私欲的地方。 他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给小敏带来伤害,却仍将这种伤害一次次地施加在小敏身上。这是一种道德上的败坏,更是对法律的挑衅。 当时,小敏的隐忍也是一种无奈之举。她刚进入职场,没有经验,没有背景,面对李兵这样的“老油条”,她根本不知道该如何应对。 她害怕丢了工作,害怕被人嘲笑,所以只能选择默默忍受。但是,她的隐忍并没有换来和平,反而让李兵更加肆无忌惮。 在职场中,不能一味地隐忍,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用法律保护自己。 至于李兵反咬一口告小敏侵犯名誉权,这简直就是疯狂之举。他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见不得光的,却还想通过这种方式来逃避法律的制裁。 然而,他忘了,法律是公正的,不会因为他的狡辩而改变事实。小敏手中的录音,让他的阴谋无法得逞。 李兵对小敏的多次动手动脚以及强行猥亵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关于强制猥亵、侮辱罪的规定。该条款明确指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李兵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小敏造成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却故意为之,将小敏骗至监控死角实施猥亵,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小敏的人身权利和尊严,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 李兵反咬一口告小敏侵犯名誉权,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保持并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 在本案中,小敏曝光李兵的违法行为,是基于事实的真实陈述,并非故意捏造事实诽谤李兵。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而小敏的行为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揭露李兵的丑恶行径,不属于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李兵故意颠倒黑白,试图通过这种方式来逃避法律的制裁,这种行为不仅不道德,而且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从证据来看,小敏手中的录音是关键证据。这份录音清晰地记录了李兵承认自己犯错并求保密的内容,足以证明李兵的违法行为。 在法律程序中,证据是认定案件事实的重要依据。这份录音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都得到了认可,它清晰地映照出李兵的罪行。 而李兵却无视这份证据的存在,依然顽固地坚持自己的错误观点,这只能说明他的无知和愚蠢。 综上所述,李兵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他的所作所为,是对法律的蔑视,是对公序良俗的严重破坏。 期待法律能够公正地审理此案,让李兵受到应有的惩罚,还小敏一个公道,让正义得到伸张。您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 (来源:2024年8月1日环球网) #头号创作者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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