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吓人了!
女子去土耳其旅游,刚落地就不舒服,住院第二天就没了,回国尸检竟发现心脏不见了!
她老公说,住院时根本不让探望,也不说明情况,好好一个人说没就没了。
更离谱的是心脏没了,土耳其那边说当地法律允许验尸官不经过家属同意就摘器官,还不用告知。
这事儿想想就后背发凉。
好好的人怎么突然就病危?
医院凭啥剥夺家属的知情权和探望权?
就算有法律,也得有基本的人道主义吧?
连遗体都不能完整归还,这哪是尊重生命?
出门在外,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但遇到这种糟心事,真的让人防不胜防。
你们觉得这种法律合理吗?
要是遇到这种事,该怎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