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一女子带着女儿和6只狗逛公园,还没给任何狗拴绳戴嘴套。不料,狗狗突然向正打

洋仔说法 2025-07-16 17:09:08

新疆,一女子带着女儿和6只狗逛公园,还没给任何狗拴绳戴嘴套。不料,狗狗突然向正打电话男子发起攻击,男子感觉腿被狗咬了,又惊又怒,本能地捡起石头砸向狗群。女子见状立刻不干了,两人爆发激烈争吵。期间,男子气不过,挥拳连续殴打女子的脸部,导致女子嘴唇受伤、门牙打断!接着,女子抓住男子衣领,男子继续打,女子开始吐口水,男子则用头撞,直到被路人和警察拉开。事后,女子治疗花费1万多元,而男子则被狗咬还引发心脏病,花费1000多元。结果,两人相互起诉索赔,历经一审二审,法院这样判决。   据红星新闻7月16日报道,罗某(女,化名)与其女儿驾驶车辆,带着6只狗,其中5只为罗某自养犬,1只为前一天刚捡的流浪狗,前往某公园游玩。停车后,流浪狗自行跑开。   罗某母女带着5只家养犬入园。途中,那只跑掉的流浪狗又跟了上来,于是罗某一行实际带着6只狗在公园活动。   此时,男子吴某正在罗某前方不远处打电话。吴某突然感觉腿部被狗咬伤,随即捡起石头砸向狗群。这一举动引发了罗某的强烈不满,双方发生激烈争执。   争执升级过程中,吴某动手殴打罗某的面部,导致罗某双手抓住吴某衣领不放。吴某再次击打罗某面部,罗某则向吴某面部吐口水,吴某继而用头撞击罗某面部。   最终,路人和警察介入,将二人分开。   经诊断,罗某上唇外伤、一颗门牙冠折、一颗侧切牙松动。后续进行了多次牙齿治疗。总共支出医疗费16783.41元。   而吴某除了因被狗咬伤注射狂犬疫苗外,他于事发当天开始住院8天,诊断结果为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心率失常,即阵发性心房颤动、扑动、房性心动过速等。总共支出医疗费1104.31元。   事后,罗某和吴某均同时起诉了对方,前者要求吴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及交通费接近2万元,后者要求罗某赔偿医疗费及住院伙食补助费接近1600元。   罗某认为,吴某无故殴打她,造成其牙齿、嘴唇受伤,应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吴某则认为,吴某的腿部是被罗某带来的狗咬伤在先,捡石头打狗是本能反应。罗某不仅未有效管理犬只,还在争执中言语激化矛盾,对冲突升级负有责任。其心脏病住院与本次事件相关,相关医疗费用应由罗某承担。   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1、罗某对吴某被狗咬伤是否存在过错及责任?   《乌鲁木齐市养犬管理条例》第11条第2款规定,个人饲养犬只的,每户限养一只。   第19条规定,携带犬只外出应当遵守下列规范:(一)为犬只挂犬牌;(二)为犬只束牵引带,牵引带长度不得超过两米,在拥挤场合自觉收紧牵引带;(三)为体(肩)高超过三十五公分的犬只戴嘴套……。   罗某一次性饲养了5只狗,违反了一次性限养数量即1户1只的规定,而其逛公园则一次性带了六只狗,但没有佩戴犬牌、束牵引带,亦未对流浪狗未采取任何约束措施,这是根本性、明显的违规行为。   《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罗某违反了饲养人及管理人的规定,而吴某并无任何明显过错,其饲养或带来的狗狗咬伤吴某,构成侵权责任。   2、吴某殴打罗某致伤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其“防卫”理由是否成立?   《民法典》第181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吴某在突遭狗咬后,本能地捡石头打狗进行驱赶或防卫,在情急之下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但是,吴某后续将矛头指向了狗主人罗某并进行殴打,已经不再是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侵害人本人,罗某本人并未在吴某被咬后对其实施人身攻击。吴某打的是狗的主人,而非正在实施侵害的狗,不构成正当防卫。   吴某殴打罗某面部致罗某面部受伤的行为,独立于之前的狗咬事件。即使吴某因被咬而愤怒,法律并未赋予其暴力伤害他人身体的权利。   即使认为罗某的违规行为构成某种侵害,吴某采用连续击打面部、用头撞击等方式造成的伤害,也远超合理限度。   所以,吴某构成侵权责任。   3、双方对最终损害结果的责任应如何划分?吴某自身疾病住院费用能否获赔?   《民法典》第1173条规定,被侵权人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本案中,吴某被狗咬伤产生的疫苗费、相关医疗费,该结果的唯一过错方是罗某,因其违规养犬管理失职,故罗某需对吴某的损失承担全责。   罗某的牙齿、嘴唇等受伤产生的医疗费等,该结果是吴某的殴打行为与罗某自身过错共同造成的,应当按比例承担。   最终,法院判决罗某向吴某全额赔偿1584.31元,吴某向罗某承担60%比例赔偿责任,即11588.65元。   一审法院判决后,吴某提起上诉,但被二审法院驳回。   对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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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美业免费做业包拓新客200

美业免费做业包拓新客200

6
2025-07-16 19:07

强烈支持把狗主人打死打残罪判决我不服!上去合理实际上非常不合理:没有这些狗就没有后面的事,吴梦就更不会指出这一万多!这个养狗的人渣不得好死的东西g不伤肝肾又痒那么多还不好好管理甚至在狗伤人的时候还要发飙,责难被咬的人……现在法院判肇事者承担那么一点损失,无辜者却付出了那么多,所以就是不公平,不合理的,就是对坏人的包庇和纵容!

用户86xxx14

用户86xxx14

1
2025-07-17 14:39

法律是保护受害方的,谁先违法引起事端,谁承担主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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