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深夜遭陌陌“网友”强奸,反抗后机智逃生报警!
一天晚上,龙岩市的沈某心情低落,独自在家中刷着手机。她在陌陌APP上与一个名叫“小灰”的陌生人聊了起来。对方言语热情,沈某便放松了警惕,两人互加了微信。凌晨3点多,两人又开始语音和视频聊天。沈某当时穿着一件粉色吊带睡衣,对方看了之后,眼神中透露出不轨的意图。
“小灰”先是邀请沈某出去喝酒,被拒绝后,又提议到沈某家中喝酒,并承诺会给沈某发红包。沈某心里虽然有些犹豫,但考虑到自己经济紧张,孩子在广东读书需要用钱,便动了心。她将住址发给了对方,心想如果对方真的给钱,发生点什么也可以接受。
没多久,“小灰”提着红酒来到了沈某所在的公寓。两人在客厅里边喝红酒边聊天,还玩起了石头剪刀布的游戏。喝了几杯后,“小灰灰”开始对沈某动手动脚,沈某趁机向他讨要之前说好的红包。对方却突然变脸,指责沈某玩仙人跳,然后将她压在沙发上,强行脱掉她的衣服,不顾她的反抗,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
事后,沈某让“小灰”买避孕药,对方却不同意,还在美团上搜索后说要等到上午八九点才会送来。接着,“小灰”又开始掐沈某的脖子,控制她的手脚,试图再次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沈某拼命反抗,狠狠地咬了他一口,还踢了他一脚。对方恼羞成怒,用拳头打了沈某的太阳穴。沈某趁机装醉,对方以为她休克了,还用手指捏她的乳头试图将她叫醒。沈某趁机睁开眼睛,对他说要去厕所清洗一下。
沈某找了个机会打开家门,拼命往安全通道的楼梯跑,一边跑一边大声喊“救命”。对方听到后害怕了,赶紧往楼下跑。沈某看到他跑远后,赶紧回到房间穿上衣服,锁好门报了警。不久,警察就赶到了现场。
“小灰”离开现场后,发现自己的手机和鞋子还在沈某家中,便倒回沈某家。结果被赶来的警察当场抓获。经调查,“小灰”名叫黄某,他和沈某从相识到发生性关系,仅在案发当天通过网络联系。沈某虽然存在色诱黄某的情形,但她并不否认是为了钱才会与他发生性关系,前提是黄某支付金钱。
黄某在公安侦察阶段供述,在与沈某发生性关系时,沈某没有受伤,仅在他要离开时,沈某不让离开并咬他手指时有推她。但沈某的伤情显示,她的右上臂下段、左某臂中段、右前额部、右胫前段、左胫前上段外侧等多处有青紫斑,左小阴唇内侧也有挫擦伤,这些伤情显然与黄某所供述的事实不符,与沈某陈述的“用手脚控制其、并用拳头往其太阳穴打了一拳”相符。
通过监控视频可以看到,黄某光背、光脚匆忙出现在楼梯、电梯,如果是沈某自愿与他发生性关系,他完全有时间穿戴完整离开沈某房间,因此更能说明沈某的不自愿性。此外,结合当晚沈某有喝二场酒,黄某当庭也供述当晚沈某喝得差不多了,以及他与沈某存在的身体条件差异及案发时间,可认定沈某与黄某发生性关系的不自愿性。本案没有证据显示沈某存在诬告、陷害的事实。
最终,法院认为黄某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等手段强行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采纳。黄某的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与所查事实不符,不予采纳。根据黄某的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性,予以定罪量刑。黄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鱼生♂
白嫖就是你的不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