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女大学生为减轻家庭负担,给一女子的5年级女儿,做家教一个多月,家教费4100元,可女子拖了1年多不给钱,女大学生反复上门要工钱,万万没想到,女子电话空号了,人也不见了,女大学生报警后,得知一个让她崩溃的消息。
人可以无耻到什么地步?这个女人诠释得淋漓尽致,为了给家里减负,小郑从高中就开始打暑期工,上了大学也不例外,2024年7月底,经人介绍,重庆的女大学生小郑,在陈女士的家里做起了家教。
给升入六年级的女儿补习语文和英语,为了教好这个孩子,小郑的付出远超报酬。一个多月里,她每天花一个多小时备课,笔记写了厚厚一本。
她学校离陈女士家很远,每天通勤就要三个多小时,可为了生活费,她从没抱怨过。为了省下一两块钱车费,她甚至常常选择步行。
这一个多月,小郑总共上了17次课,合计41个小时,按约定,她应得4100元。期间,她还好心帮陈女士垫付了187.07元,买了一些学习和生活用品。小郑的辛苦没有白费,陈女士的女儿最终考上了一类重点初中。这一切,似乎都指向一段愉快的合作。
谁知,补课一结束,事情就变了味。小郑提起费用,陈女士只轻飘飘一句“手头周转不开,下个月给”。小郑信了,也表示理解。可这一等,就是一年多。她给陈女士打了一百多个电话,对方只接过一次,解释说手机坏了,人还在四川达州老家,承诺一回重庆就结账。
小郑又等了半年,钱还是没影。等到2025年7月,她再拨打那个号码,听到的只有冰冷的空号提示。微信也被拉黑,留言石沉大海。
没办法,小郑只好三天两头去陈女士家门口守着,但敲门始终没人应。最后在媒体建议下,她报了警,结果却更让人绝望:陈女士一家已经搬走,不知去向。
四千多块钱,对一个大学生来说不是小数目。这笔钱的蒸发,不仅是经济上的损失,更是对她内心的一次重击。一年多的追讨无果,让她第一次尝到委屈和无助,也让她对“人心”有了新的认识。这堂社会课,实在太“扎心”。
小郑的父亲知道后心疼得不行,特地从老家赶来,陪女儿到陈女士家那扇紧闭的门前喊话:“陈大姐,人心都是肉长的!我们的娃娃出来打工是为了完成学业,没有这个钱,生活费都可能没着落!为了给你家孩子补课,我家娃娃为了省一两块钱车费,来回都是走路!”话里满是心酸与无奈。
最终,小郑向媒体求助,网友们义愤填膺,纷纷指责陈女士:“请不起家教就别请啊!”“为几千块钱换号搬家?也太丢人了吧?”“自己有孩子,就该给孩子做个好榜样!”
她和陈女士之间虽没有白纸黑字的合同,但“你教书,我付钱”的口头约定,已经构成了事实上的个人劳务关系。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按约定履行义务。陈女士找借口拖延,最后直接失联,这毫无疑问是违约。所以,小郑完全有权追讨这4100元家教费。
不仅如此,她垫付的187.07元代购费,法律上叫“不当得利”。陈女士收了东西却不给钱,这道理就跟你让朋友帮忙带杯奶茶,然后不给钱一样,朋友当然有权把钱要回来。因此,陈女士理应支付全部的4287.07元。
陈女士作为违约方,小郑除了本金,还可以要求她支付拖欠期间的利息。由于这属于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小郑无法求助劳动监察部门,唯一的法律途径就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旦胜诉,陈女士如果还耍赖不给钱,小郑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到那时,假如陈女士有能力支付却拒不支付,她将面临的就不只是道德谴责了,还可能被罚款、拘留,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场看似不大的金钱纠纷,对小郑来说,却是一次刻骨铭心的成长。让她明白,社会并不总是温情脉脉,也让她在无助中,开始学习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我们希望陈女士能看到这篇报道,能换位思考一下,主动联系小郑,结清这笔迟到了一年多的辛苦钱。
毕竟,为了几千元,赌上自己的诚信和给孩子树立的榜样,实在不值。而小郑的遭遇也提醒了所有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提供任何服务时,都应留好沟通记录等证据,增强法律意识,知道在必要时,法律才是最可靠的武器。
一年的时间不付工资,如果换做其他人,估计早就曝光陈女士小孩的名字了,然而小郑并没有这样做,这足以证明她是一个多么善良的女孩,为了4000块钱,竟然不惜搬家,实在是无耻到家了,父母是孩子的榜样,为了几千元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真的不值!
信源:重庆天天630,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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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女子:你们别特么乱写乱说,我没找大学生要钱已经很仁慈了,她辅导小学生,我教大学生认清社会的残酷是不是应该收费更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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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学校门口堵接孩子的时候,多撒几回泼,去派出所调解。撒泼也是种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