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裸裸的诈骗!”上海,一78岁大妈想把141.01平房子挂中介卖掉再买套新房,可旧房没卖,中介先推新房,让其先买下590万116平的两房一厅,定金10万,大妈先交5万“定金的定金”,可最终老房没卖成,大妈又没钱交尾款,中介随即要求大妈赔付100万违约金,大妈急火攻心直接心梗,结局让人气的牙痒痒! 上海一对七旬老夫妻想卖掉141平的大房子换套小房养老,却在中介的连环诱导下陷入“先买后卖”的陷阱,如今面临100万元违约金索赔,78岁的应阿姨急火攻心突发心梗。 这桩发生在沪上的房产纠纷,看得人心里堵得慌。 报道称,应阿姨和老伴今年分别78岁和79岁,住在长寿路998弄的四房两厅里。 老两口年纪大了,打扫这么大的房子实在吃力,想着卖掉旧房换套小的,手里还能留点养老钱。 2024年11月29日,他们走进东新路一家知名中介门店,签了份《房屋独家委托协议》,中介拍着胸脯承诺2025年3月31日前一定把房卖掉,连押金都没让老人交。 可没过几天,中介店长就打来电话,说光新路有套116平的两房一厅特别好,总价590万还含税费,好多人盯着呢,让老人先去看看。 应阿姨犯了难:“老房子没卖掉,哪来的钱买新房?” 中介却劝她:“以后总要买新房,先定下免得错过机会。” 等老两口去看房时,五六个中介一下子围了上来,你一言我一语地催着交定金:“今天不定就没了,先付5万就能锁定!” 老人说没钱,有个中介当场表示可以借1万,还骑着电动车带老爷子去找朋友借了5万。 就这么着,老两口在两个小时内签了三份合同,等12月7日把剩下的5万定金交完,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连新房的产权年限、抵押情况都没弄清楚。 更要命的是,中介承诺卖房的截止日期3月31日到了,旧房压根没卖掉,新房的560万尾款根本凑不出来。 现在回头看,中介的操作处处是陷阱。 第一份独家委托协议里,中介只写了卖房承诺,却没写自己违约该怎么办,老人连押金都没要,完全是凭着信任签了字。 等到推荐新房时,五六个中介围着老人“轮番轰炸”,这种“围堵式销售”明显就是给老人施压。 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逼买”! 最离谱的是,中介不仅劝老人借钱付定金,还亲自骑车带老人去取钱,这哪是中介,简直像“催债的”。 更让人气愤的是合同里的猫腻。 老人后来发现,新房不仅是50年产权,还处于抵押状态,但中介在合同里写着“房屋未有抵押”。 而且在签合同的时候,中介也没说这是网签合同,直接把老人变成了“二套房”业主,以后卖旧房还得多交个人所得税。 最夸张的是违约金条款,5万定金对应的违约金居然高达100万,这比例明显不合理,明摆着是给老人下套。
导致应阿姨听说此事后,直接怒火攻心,犯了脑梗,昏死了过去,抢救了好大一会儿才醒来。 从法律上说,这事儿明摆着中介理亏。 应阿姨78岁了,属于法律上“缺乏判断能力”的群体,中介利用老人年纪大、想换房的急迫心理,用多人围堵、借款诱导的方式让老人签合同,这已经构成了“胁迫”和“显失公平”。 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签的合同,老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 再说中介的告知义务。 房子有没有抵押、产权是多少年、网签会有什么后果,这些都是影响老人决策的关键信息,中介却故意隐瞒,这明显违反了诚信原则。 还有那100万的违约金,定金才5万,违约金却要总房价的20%,这比例严重失衡,法院也不会支持这么高的违约金。 现在老人不仅可以要求撤销合同、退回10万定金,还能让中介赔偿看病的医疗费和借款利息。 这事看着是个案,其实暴露了房产置换里的常见套路。 很多中介为了促成交易,会拼命劝客户“先买后卖”,其实就是想通过新房合同倒逼客户低价卖掉旧房。 对咱们普通老百姓来说,换房一定要坚持“先卖后买”,就算要同时操作,也得把旧房卖出的钱落实了再考虑新房。 特别是家里有老人的,碰到房产交易这种大事,一定要让子女参与进来。 老人年纪大了,对合同条款、市场规则不熟悉,很容易被中介的花言巧语蒙骗。 像应阿姨这种情况,如果儿子早点介入,可能就不会掉进这个坑里。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