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泉,一女子突然想死,但她又不敢自杀,最终该女子网购了一把刀将行动不便的68

雷雷说趣 2025-06-11 00:17:22

山西阳泉,一女子突然想死,但她又不敢自杀,最终该女子网购了一把刀将行动不便的68岁的邻居杀害,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让法院判处其死刑。目前,法院已做出判决。 据九派新闻6月10日报道,女子孙某某出生于1997年,只有高中文化。孙某某在外务工多年,但工作一直不稳定,也没有对象。后来孙某某辞职回了老家,整日在家无所事事。 孙某某的父亲见状,没少指责孙某某,这使得她对未来生活失去了希望,产生了自杀的念头。 后来孙某某通过网络检索,想要了解一些自杀的方式。比如:喝农药、割腕、上吊等,但孙某某觉得这样的死法太痛苦。 再后来,孙某某在看新闻时发现有一起杀人案,凶手最终被判了死刑。她又去了解了下死刑的方式,只有两种:一是注射,二是枪决。 孙某某觉得这样的死刑方式不会有多少痛苦,于是她的脑海中就冒出了一个通过杀人获得死刑的想法。 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考虑后,孙某某将目标放在了68岁的邻居潘某某身上。孙某某和潘某某只是邻居关系,二人平日里并没有过多交集。 在事发前一段时间,孙某某用父亲的手机在网上购买了一把砍刀,然后一直藏在床底下。 在等了一个多星期后,在事发当天的下午18时30分,孙某某拿出了那把砍刀,然后来到潘某某的家门口。 当时潘某某正在楼道内闭目养神,并未察觉到危险即将来临。而孙某某则趁其不备,直接挥舞着砍刀连续砍击潘某某的头部、颈项部等部位。潘某某直接被孙某某砍翻在地上,不停地惨叫着。 周围邻居听到动静后立即前来阻止,同时报警并叫了救护车,然而潘某某最终还是因颅脑损伤严重而抢救无效死亡。 在得知潘某某死亡后,孙某某顿时感到了解脱。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般来说,故意杀人罪其实并不一定会判死刑。比如有认罪认罚、自首、积极退赔、获得谅解等情形时,法院一般会从轻或减轻处罚,除非杀人情节恶劣、对社会危害极大等情况会直接判处死刑。 本案中,孙某某之所以杀害潘某某,并非是因为与潘某某有矛盾。 注意,对于邻里之间有矛盾而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件,在被害人自身也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按照规定是要慎用死刑的。 可是本案中的孙某某与潘某某并没有矛盾,是孙某某单方面不想活了,想拉个垫背的,而潘某某已经68岁了,相对于其他邻居要好下手一点。 因此,孙某某的杀人动机是十分卑劣的,对社会的危害性极大。 因此,一审法院判决孙某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孙某某并未提起上诉,那这时候是否可以立即执行死刑了呢? 其实不然,死刑是刑罚中最严酷的惩戒方式,所以在适用死刑时要格外慎重。 虽然一审法院已经认定了孙某某构成死刑,但仍需要上级法院的审查,以确保不会出现冤假错案。 《刑事诉讼法》第247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最终,最终人民法法院核准了对孙某某的死刑判决。目前,孙某某已被执行死刑。 有网友表示:“天下之下,无奇不有,那么年轻就想着死了,看来社会的压力的确很大。” 还有网友表示:“让她死是不是便宜她了,她本来就想死,偏要让她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才好。” 对此,您怎么看? 信息来源:九派新闻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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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0xxx04

用户10xxx04

2
2025-06-12 18:08

为啥不给它吃安眠药,割脉,从不够摔死的楼层扔下去,最后吊住命,执行枪决呢?想死还拖无辜者下水,总要多几种花样去满足它。

早晨金色的阳光

早晨金色的阳光

2
2025-06-12 20:11

善恶到头终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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