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因老母亲患有脑梗,一直都是男子独自照顾,时间长了男子觉得麻烦,于是要求妹妹

有意义的生活 2025-06-08 12:11:47

重庆,因老母亲患有脑梗,一直都是男子独自照顾,时间长了男子觉得麻烦,于是要求妹妹一同照顾。结果没想到,妹夫上来就扇了男子一耳光。男子报警后妹夫被带走。妹妹哭诉,我儿媳妇怀孕了也需要照顾,老母亲把60多万的拆迁款都给哥哥了,就应该照顾老母亲。要是让我照顾也行,那就平分拆迁款! 据悉,78岁的唐老太共生育两个女儿一个儿子,唐老太由于老家拆迁,一直跟着儿子周某共同生活。 两年前,周某因为与妻子感情不和,两个人经常因为琐事发生矛盾,这也进一步加剧了婆媳之间的冲突。 担心老母亲会因此心情不好,经过与妹妹的商量,周某将老母亲送到其家中生活。 期间,周某每个月都会给妹妹700元,当做是辛苦费。另外老母亲每月还有2500元的退休金,也由妹妹进行保管。 结果没想到,唐老太患上了脑梗,失去生活的自理能力,妹妹又把老母亲给送回来了。 周某担心妻子有意见,不敢把老母亲带回家里照顾,只能临时将老母亲安排在一楼的门市里居住。 可因为老母亲瘫痪在床,周某在照顾老母亲的生活起居方面,存在很多的不方便,于是周某打算让妹妹帮忙相顾。 没想到妹夫得知周某的来意后,直接给了周某一巴掌。周某随即打电话报警,妹夫也被公安机关带走处理。 妹妹知道后哭诉,并非是她不愿意照顾老母亲,实在心里委屈。 原来,周某的妹妹,还要照顾怀孕的儿媳妇。最关键的是,老母亲的老家拆迁,一共拿到了60多万的拆迁款,这些钱老母亲全部给了周某。 妹妹认为,照顾老母亲也行,不过要平分拆迁款。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第一,周某的妹夫对周某进行殴打,其行为违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扇耳光的行为属于殴打他人的情形,周某的妹夫遇事没有冷静处理,而是采取了暴力解决的方式。周某报警之后,等待妹夫的必然是公安机关的处罚。 第二,周某的妹妹负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同时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也就是说,作为成年的具有完全明确行为能力的子女,均对父母负有赡养的义务,该义务是法定的,并不会以任何情况而发生改变。 本案中的唐老太,因为脑梗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作为唐老太的子女,应该承担照顾义务。 第三,妹妹要求平分拆迁款是否合理?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如果被拆迁房屋是父母个人财产,父母作为所有权人,有权决定拆迁款分配,女儿一般无权要求平分。 也就是说,唐老太已经把拆迁款赠予了周某,即便是对周某的妹妹有些不公平,但是她也没有权力要求平分。 对此你怎么认为?关注 @胡究法的如法炮制 多学法律少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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