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女子请假陪女儿高考被开除!女子:领导口头批准!公司不认:未按照公司流程请假,累计旷工三天!法院:辞退合法,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已按公司规定请事假!网友:我孩子过几天就高考了,吓得我都不敢请假了!
根据相关报道,事情得从2020年7月说起。那年高考特殊,姜女士的女儿马上要上考场,当妈的自然想全程陪着,给孩子打打气。7月5号,她通过手机消息给公司副总田某发了请假申请,想在7月7号到10号休几天事假,理由也说得清清楚楚。
可这条消息发出后,如石沉大海,田副总那边一直没回复。姜女士心里不踏实,高考前一天,也就是7月6号,她又赶紧找到田副总和人事当面沟通。按姜女士的说法,这两位负责人都口头答应了。她这才松了口气,安心回家陪女儿。
谁知,高考一结束,她回到公司,等来的却是一纸辞退通知。公司给的理由是:她在7月7日至9日累计旷工三天,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因为她压根没按公司流程请假。姜女士当场就懵了:明明领导口头都同意了,怎么转眼就成了旷工?她觉得公司这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一气之下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支付5万4千元的赔偿金。
结果呢?仲裁委驳回了她的请求。姜女士不服,把公司告上了法庭。可一审、二审,甚至后来向高院申请再审,都没能改变结果,法院最终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
法院这么判,依据是什么?难道领导的口头承诺,真就一点用都没有吗?原来,这家公司有套明确的请假制度:请假需要提前一天以上填《员工请假单》,如果要请三天或更久,更是得部门主管、人事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四方都批准才行,任何没走正常流程的请假都按旷工算。
法庭上讲究“谁主张谁举证”,姜女士拿不出书面证据来证明自己按公司规定办了请假手续,也无法证明领导的口头批准足以替代书面流程。所以,法院认为,即便领导真口头答应了,但没有留下白纸黑字的凭证,在严格的制度面前,姜女士这几天的缺勤只能被认定为旷工。
从法律和制度层面看,公司有规章制度,这是保障公司正常运营的基础,如果员工随随便便就不遵守,公司管理确实会陷入混乱,对其他守规矩的员工也不公平。
不过,法律的裁决虽然冰冷,却平息不了大家对“情理”的疑问。有网友就指出,就算姜女士没及时提交书面请假条,人事部门在员工连续缺勤的第一天、第二天就应该主动联系问问情况,而不是干等着三天后直接按旷工开除。
这种做法,很难不让人怀疑是不是有“变相解聘”的可能,或者至少是管理上的僵化和冷漠。毕竟,在领导已经口头答应的情况下,提醒员工补办一下手续,既能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也能体现企业的人文关怀,何乐而不为呢?
事件一曝光,一些人强烈谴责公司“冷血无情”、“没有人情味”。有人说:“我孩子过几天就高考了,吓得我都不敢请假了!”还有人质疑:“如果请假信息不通畅,那请假第一天人事在干嘛?第二天人事在干嘛?不该主动问问自己员工出什么事了吗?”更有人略带讽刺地评论:“谁让她生孩子的?”这话里透着对女性员工因家庭事务请假可能遭遇困境的无奈。
当然,也有网友认为姜女士自己有责任,反问“高考用得着请假去陪吗?”“既然这么重要,按规矩申请很难吗?”他们觉得,公司有规定就该遵守,个人原因不能大过制度。
对劳动者来说,姜女士的遭遇无疑是个惨痛的教训。在职场上,法律意识和证据意识真的不能少,得熟悉并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请假这类事关自身权益的事,尽可能按规定流程办,并且保留好书面证据,比如请假条、领导批复的邮件或聊天记录。白纸黑字远比口头承诺靠谱,这样万一发生纠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而对企业来说,强调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固然重要,但也应该注重管理人性化。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当员工因为特殊且合理的家庭原因请假时,尤其是在领导已经初步表态的情况下,不妨多一些灵活变通和善意提醒。
比如,在姜女士没及时补交书面材料时,人事部门如果能主动提醒她完善手续,或许就能避免后面这一系列的冲突。这不仅能体现对员工的关怀,更有助于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企业的凝聚力。企业完全可以考虑建立更完善的特殊情况处理流程,来平衡刚性制度与员工的合理需求。
在追求效率和规范的同时,不能忽视人性的温度和情感的需求。无论是企业还是员工,都需要在法律的框架内共同努力,去寻找制度与人情之间的那个最佳平衡点。
对此,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