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犯罪记录证明 这个无犯罪记录证明时间是2021年10月9日,啥时候发出来的时候我不知道。 我是10月8日下午去平顶山的,当时闫姐不停的打电话,说要请我们泡温泉,他们俩也在。 我上班忙的要死,哪有时间去泡温泉。 经不住闫姐连续几天电话轰炸,我请个假,快下班的时候坐网约车去的。 我过去的时候,他们在宾馆楼上影院看电影《长津湖》。 晚上一起吃的潮汕火锅,闫姐的朋友冯姐请的客。 第二天上午他们回马店,闫姐的司机小高开车,我跟闫姐送他们到许昌坐高铁。 许昌到马店的高铁半个小时就到了。 就是9号上午他们回的马店,因为他们跟徐昕约的11日上午在北京见面。 9号又开的遇到无犯罪记录证明,效率挺高的。 在这之前,马店的于姐给我打电话,说找她开证明,于姐说又不是俺这辖区,奇怪她为什么不在自己辖区开。当时没在意这个事。 后来网上发出来是金河所。不是于姐辖区,可能又找的别人。 按照现在的行政区划,她住的地方属于金河所辖区。 她户籍好像在新华所,是不是应该在新华所开。 她跟我说她亮出来了,她没有事,真正有事的是许勇,许勇开不出来。 具体情况不清楚,但是就是感觉奇怪。 有啥事为什么不在自己辖区直接办,要找人在别的辖区开证明。
白象,你让消费者太失望了!一直以为白象是良心国货,没想到也玩起了“文字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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