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男子在平台看中一辆跑了6万公里,标价20000元的二手丰田,对方承诺这辆车没事故,车况好,性价比高,男子心花怒放,这不跟白捡一样吗?他刷了一架300元的“飞机”,就把车定了,然后交了2000元定金,可交完定金20分钟,男子立马发现了不对劲,他心里咯噔一下,提出想退车,可却为时已晚,他顿时傻眼了。
5月12日,董先生闲来无事,去某二手车平台闲逛。
董先生本来是凑热闹,可这一逛不要紧,他竟然看中了一辆二手丰田车。
工作人员唾沫横飞,正在力推一辆跑了6万公里的丰田车,叫价2万,说这辆车不但没事故,车况好,性价比高,2万买不了吃亏上当,就跟白送的一样。
工作人员说的天花乱坠,董先生心动不已,2万买辆代步车,每天出门上班,也就不用公交挤地铁了,那真是太划算了。
于是,工作人员一看董先生感兴趣,就让他耍一架300元的“飞机”,就等于定下了。
然后有个工作人员加了董先生的微信,对方告诉董先生,让他交20000定金,这辆车就归他了3天之内就过户。如果拖延,或者不买车了。定金不退。
董先生也不知道这里水深,怕意向客户不止自己一个,手慢无,就赶紧交了2万。
然后,工作人员发过来20多页车况信息和保险记录,字很小,看着特别费劲,董先生看了20分钟,才惊讶的发现,这辆车前后都拆装过,大修过,跟主 播说的货不对板。
董先生立马后悔了,提出退车,可哪有那么容易,工作人员说已经提前告知他了,如果不买车可以,但2300元的定金不退。
这么一会功夫就损失2300,董先生当然不愿意,他认为这么短的时间,他压根看不清楚。
经过一番争执,工作人员只同意,这2300元定金给董先生保留15天,让他在平台再选择其他车,然后进行抵扣,逾期定金不退不换。
董先生还是不同意,在他看来,他已经不相信这个平台了,这一辆车都可以货不对板,其他的车能好到哪里去?
董先生一了解,倒吸一口凉气,他发现,和他一样,被忽悠刷了“飞机”,然后交了定金的人比比皆是,最终都是车况信息不符。
所以,董先生的遭遇不是个例,这样的平台,他怎么敢在上面买车?
董先生要求退回2300元,被拒后,他找到媒体帮忙。
记者和董先生来到线下门店,工作人员一口咬定,出险记录都发给董了,他看完后,认同了才付的定金,他说不买就不买了,按规定,定金不退还这有错吗?
但在董先生看来,对方一下子发了20多页,字还那么小,还规定20分钟必须看完支付定金,他怎么可能看清楚,这全是套路。
但工作人员说,20分钟,时间已经很充足了,她问了董先生3次,他确定好了才交的定金,然后又说嫌车子是2009年的,年份太久不要了,车子没有大修过,这是董先生的借口。
董先生认为,车子更换过保险杠和大灯,但对方说,即使更换过,也不属于重大范畴之内。
最终,相关部门介入后双方也没达成一致,董先生只能反馈给市民热线,目前还没结果。
有人说,真要是就换个大灯及前保险杠,真的不是重大事故车,十几年的车小事故换这些很正常。
一般二手车所谓的事故,塑料件大灯之类更换都不算事故。四梁六柱没动过就没事。
小搓碰前后保险杠大灯一换、这跟50岁的老阿姨一样远远看去没问题,发动机绝对没问题你亏2000定金就算了!好比上酒店消费了事
《民法典》第496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二手车直播平台提供的“20分钟内看完20多页车况信息并支付定金,否则定金不退”的规则,属于格式条款。
该条款由平台预先拟定,没与董先生协商,且涉及定金退还等重大利害关系。
平台没以合理方式提示董先生注意该条款,如字体过小、时间紧迫,也没对其内容进行充分说明,导致董先生没能充分理解。
董先生可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定金应退还。
平台以“已提前告知”为由抗辩,但没履行提示与说明义务,其抗辩难以成立。董先生有权要求退还定金。
《民法典》第587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董先生与平台没就车辆具体状况达成一致,合同没成立或成立后因重大误解可撤销,定金罚则不适用。
董先生发现车辆实际状况与主播承诺不符,,构成重大误解。董先生有权请求撤销合同,并要求退还定金。
平台明知车辆大修过却没如实告知,构成欺诈。董先生可请求撤销合同,并要求平台赔偿损失。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分析:
主 播承诺车辆没事故、车况好,但实际车辆前后拆装过,构成虚假宣传,侵犯了董先生的知情权。
董先生可要求平台“退一赔三”,如果平台拒绝,董先生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
信源:1818黄金眼2025-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