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已婚男子见一女子长得漂亮,约对方开房,后见对方同意,与对方多次开房并发生了关系,期间,还偷偷拍了视频和照片,并将照片发给朋友看。发现对方患有精神疾病后,男子仍继续与对方发生关系,后见对方因精神疾病生活无法自理住院,病情好转出院后去上班,不愿与自己保持不正当关系,又不依不饶与对方发生了几次关系,结果悲剧了因传播对方的隐私照片被拘留,出来后又被控涉嫌强奸罪。男子的辩护人认为,男子与女子之间是通奸,等等,法院这样判!(来源: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
据悉,2024年5月初,时年44岁的已婚男子曹某看到女子叶某长得漂亮,便产生了与叶某交往并发生关系的想法。
2024年5月下旬的一天,曹某约叶某到一朋友家中打牌,事后,又约叶某一起到宾馆开了房、发生了关系。
随后,曹某又多次约叶某开房,并在与叶某发生关系时,拍了与叶某发生关系的视频以及叶某的裸照,将叶某的照片发给抖音好友观看。
此时的曹某并不知道叶某患有精神疾病,直到2024年7月到8月期间,叶某的病情加重,让曹某帮忙买治疗精神疾病的药物,曹某才知道叶某患有精神疾病。
不过,虽然知道叶某患有精神疾病,曹某仍继续与叶某发生了关系,直到8月底,叶某因精神疾病再次加重,无法自理被父亲送医治疗。
2024年9月下旬,叶某病情好转出院。出院后,不愿再与曹某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便将曹某拉黑。曹某见叶某对自己不理不睬,便四处打听叶某的踪迹。
2024年10月,曹某得知叶某在一购物中心当收银员,便在叶某下班的时间蹲守叶某,看到叶某准备骑四轮电动车回家时,强行拔走叶某的车钥匙,以开房发生关系为归还车钥匙的条件,与叶某再次开房并发生了关系。
随后曹某又两次故技重施,通过抢夺叶某钥匙的方式与叶某开房并发生了关系。
虽然,在此期间,叶某多次表达出不愿与曹某发生关系的意思,但是曹某却在叶某没有欠自己钱的情况下,要求叶某给自己打3-10万元的欠条,才同意。
叶某以没钱为由,不同意打欠条,于2024年10月、11月,2024年11月至12月期间,将曹某多次拦车强迫自己与其发生关系的事情告知给自己的父亲。
叶某的父亲辞去浙江的工作回家护送叶某上下班。期间,曹某同样想继续骚扰叶某,不过因2次发现叶某的父亲在场,放弃。
2024年12月2日上午5时,曹某待叶某的父亲将叶某送到购物中心上班、离开后,跑到叶某所在的工作岗位上要求叶某与自己外出开房,被超市工作人员制止。
2024年12月3日,由于曹某的不断骚扰,购物中心将叶某辞退。
同日,警方以涉嫌侵犯他人隐私、传播淫秽物品,合并拘留曹某20日。
2024年12月23日,曹某刚回到家中,又被村支书以有事为由叫到村委会,被警方以涉嫌强奸罪为由抓获立案。
警方查明上述事实,又委托司法鉴定所对叶某遭受侵害时的精神状态、对侵害行为有无辨认能力、自我防卫保护能力进行鉴定,结果显示叶某在本案无性防卫能力后,将案件移送检方审查起诉。
强奸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违背妇女意愿,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精神疾病妇女缺乏正常的意志,不能正确辨认自己的意志和行为,如果明知其为精神疾病妇女,仍与对方发生关系,不管对方是否同意,都按照违背对方的意愿处理。
具体到本案,公诉机关审查后,认为曹某明知叶某有精神疾病,缺乏正常的意志,不能正确辨认自己的意志和行为,仍多次与其发生关系,且在叶某明确表达出反抗意愿的情况下,仍通过胁迫手段与叶某发生关系,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考虑到,曹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建议判处曹某有期徒刑4年。 面对控诉,曹某庭审上仍表示认罪认罚。
但是曹某的辩护人认为:第一、叶某出院后,还自主找了工作上班,在一般人来看,病已经好了。曹某作为一般人,主观上肯定认为叶某已经治疗好了才与叶某继续发生了关系。
第二、虽然在叶某出院上班某,曹某采取了拦截、抢钥匙、甚至可能采取了语言上的威胁,但这些手段的采取地点都是在有人出入的地方,并不能达到法律规定的强迫效果。叶某当时也没有大声呼救,也没有报警,而是多次都随同曹某去开房发生关系。
第三、曹某与叶某相识后并向情人的关系发展及发生关系,叶某对曹某在情感的接纳度上不同于陌生人;同时,案发前,曹某向叶某提出性要求时,叶某虽然表示不同意,但其在随后的性行为中没有反对和反抗。
第四、此外,叶某精神有一定障碍,但程度并不严重,对性具有一定理解和辨别能力,在能够进行反抗和表达反对意思的情况下,却放任和默认了性行为的发生,属半推半就。综上,曹某的辩护人认为曹某在该段时间的行为不构成强奸罪,而应该属通奸。
等等……
不过,法院审理后,并没有采纳,而是采纳了公诉机关的意见,最终判决曹某判决构成强奸罪,有期徒刑4年!
这事你怎么看?
涅槃重生
太轻了!多次强奸至少是12年才合理!
沧 佬 师 回复 05-19 09:48
这个 k g g 4 [滑稽笑]
沧 佬 师 回复 05-19 09:48
就是 c o m [静静吃瓜]
用户89xxx38
这种人应该重判,
用户10xxx54 回复 05-19 09:25
就 3e 3 4 是
用户10xxx54 回复 05-19 09:25
这 C om 个
爱拼才会赢一
应该把曹谋的辩护人一起判了,为了钱一点职业素养都不要了,明知是精神疾病了说没有反抗,真的不知道曹谋的辩护是人还是狗🐕
用户10xxx00 回复 05-19 09:38
可恶的律师为了钱颠倒黑白胡说八道应把他一并处罚。
付出更多,才能得到想要的
这男人就是病,得治,这种男人还有家室老婆,也是没谁了,笑死😄
行者
无期!这种人出来也是个祸害!就不知道会害到哪一个
用户10xxx54
没收作案工具!
七色海光
判的有点轻,10年往上最合理。
123
有些律师就是缺德
我(张录)爱我家
无耻之徒应该把牢底坐穿
张金许
应该重判,所以我个人认为律师是〇着良心去讲话的人,也不是什么好人。
古越族
敲诈勒索呢?
啦啦啦啦
这个应该不属于单纯的强奸吧。才四年。
大雪
这种人多次拦路抱劫、抢车、强奸、逼迫女子写欠条敲诈勒索,应该判死刑,判4年轻了,女方应该上诉。
9527
这个是大恶人!
用户10xxx48
好变态的曹某啊!明知过后叶某有精神病史,还继续纠缠,真是艺高人胆大,。正常人碰上有精神病患者,都会谨慎小心和远离。相反曹某更像一个性变态,好色程度近乎病态。估计此人应该是曹操老贼的后人,都是那么好色,有过之而无不及。
人间不值得
这个辩护人该死
用户14xxx89 回复 05-19 08:51
拿人家钱胡说八道
用户15xxx91
判4年太轻了,应该实施阉割才对。
兜兜转转还是你
还好是ai文,否则那个畜生律师真的我见一次打一次。
有今生冇来世
性质恶劣
学大汉 武立国
太轻了
一杯清茶
应重判
神经蛙
这种人是真的坏
用户88xxx74
这男的,就是个人渣
康勝
40年效果会好一点,4年后又作案咋办?!
Robin
这种应该判400年
用户13xxx53
应该死刑
用户11xxx26
判轻了最少十年
我非行者,却在苦行
所以这辩护人所谓的律师是人渣。颠倒黑白
用户11xxx02
才4年,这么轻判,多次,明目张胆,被害人有精神疾病,勒索,敲诈,强迫,传播,哪个是轻罪??
用户18xxx86
应该连那个歪理辨护的律师也判刑三年,
用户14xxx13
妈的,我也虽然好色,也没有你这么不要脸,男人的脸都给你丢尽了
二焦
少了
用户15xxx06
这种应该枪毙
寒星
这个男的根本就不是东西。让你吃了,还想天天去人家家里吃,还要多嘴多舌到处炫耀,不给了还强吃,垃圾中的垃圾。
用户12xxx26
组照片,无真相
用户15xxx49
应该阉割了他的犯罪工具👹
幕后玩家
不是还勒索了?
用户55xxx53
缺德,太缺德
正在输入
先把这男的阉了再说
用户84xxx99
为罪犯辩护的律师都是杀人犯,应该枪毙。
倾城之恋
这种人应该枪毙!
用户14xxx99
该
友友
故意犯罪。应严惩并附带民事赔偿。
用户14xxx89
死刑
假想
这样的人,欺负弱势群体,该重判
风和日丽
应该把曹谋的辩护人一起判了,为了钱一点职业素养都不要了,明知是精神疾病了说没有反抗,真的不知道曹谋的辩护是人还是狗🐕
用户15xxx66
当事人都认了,辩护人还挣扎个什么劲[捂脸哭]
用户10xxx48
这种人应该判四十年才解恨
予人玫瑰手有余香
这个辩护人是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