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时,官员张延赏担任度支使期间,发现衙门里有一桩处理不公的冤案,对此深感愤慨。刚上任时,他立即召来负责案件的狱吏,严令其十日内重新彻查此案。 不料第二天,他的公案上突然出现一张匿名纸条,写着:"献上三万贯钱,求您别再追查此案。"张延赏勃然大怒,反而催促狱吏加紧查案。 第三天,案头又出现新纸条,金额涨到五万贯。张延赏更加愤怒,下令两天内必须结案。然而第四天,纸条上的金额竟暴涨到十万贯,这次他终于停止追查。 面对子侄们的困惑,张延赏解释道:"当贿赂达到十万贯时,连神明都能买通,这世上就没有摆不平的事了。我若继续追查,恐怕会招来杀身之祸。"
唐朝时,官员张延赏担任度支使期间,发现衙门里有一桩处理不公的冤案,对此深感愤慨。
岑岑说历史
2025-04-27 20:3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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