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溺亡女子怪妹妹没看好索赔90万
这条新闻有点让人心情复杂
一方面是涉及到一个悲伤的事故,四岁的小孩溺水身亡,这种悲剧确实让人心疼
另一方面,家庭成员之间的责任争执也让人觉得有些无奈
法院最后的判决,实际上是站在了法律的角度,但也不免让人觉得有些冷冰冰
从新闻的内容来看,姐姐把妹妹告上法庭,要求赔偿90万
理由是当时妹妹离开了现场,而导致孩子溺水
听上去有点“兄弟姐妹间的你推我拉”
但法院也做出了清晰的判断,认为妹妹并没有主观过错,照顾孩子的责任并不完全在她身上
而且,即便姐姐认为妹妹的失职,法院也认定妹妹是在尽职责
只是在意外中做出了紧急救援,且没有重大过错
这事让人更深层的反思是,家长对孩子的安全到底该负多大的责任
虽然姐妹之间有分工,孩子的监护是双方的共同责任
但在法律上,孩子的母亲作为第一监护人,未能尽到应尽的责任,是导致悲剧发生的关键
这个判决,虽然是依据法律,但站在人的角度,也让人觉得有点冷血
总的来说,这不仅是一个关于法律责任的问题,更是一个关于家庭关系和责任心的深刻反思
一个家庭里,谁应该在关键时刻站出来保护孩子,谁又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可能并没有那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