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母亲病逝,亲生女儿拿着遗嘱将母亲的房产变更到自己名下,抱养来的姐姐不愿意了,起诉妹妹要求确认遗嘱无效,并和妹妹平分母亲的遗产。
老陈和妻子王某一生无法生育,于1984年领养了一个女婴,取名英子。两年后,奇迹降临,王某生下了小莲。两个女儿在父母的呵护下共同成长,感情深厚。然而,命运却在她们成年后悄然转变。
2020年,老陈的突然离世给家庭带来了沉重打击。当时,王某已71岁且瘫痪在床,老陈的遗产由王某继承,两个女儿自愿放弃了继承权。照顾母亲的重任落在了英子肩上,她放弃工作和个人生活,全心全意照顾母亲。而小莲因工作和家庭原因,无法常伴母亲左右,但时常通过电话表达关心。
2022年11月,王某离世,姐妹俩共同为母亲办理了后事。然而,平静的日子并未持续太久。小莲突然拿出一份遗嘱,声称母亲将所有遗产留给了她,并迅速将两套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这一举动让英子震惊且愤怒,她认为这份遗嘱并不符合母亲的真实意愿,因为母亲不识字,而遗嘱却是打印的。
英子决定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公正。她认为,作为养女,自己为照顾母亲付出了更多心血,理应得到公平对待。于是,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遗嘱无效,并主张按照法定继承平分遗产。
在法庭上,小莲坚持遗嘱的有效性,声称遗嘱是在母亲神志清醒时立下的,并有照片和法律服务所的见证书为证。然而,法院经过仔细审查后认定,这份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根据《民法典》,打印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在每页签名注明日期。而小莲提供的遗嘱仅有王某的签名和手印,缺乏见证人的签字盖章。
最终,法院判决遗嘱无效,决定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英子和小莲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了母亲的遗产。这一判决在社会上引发了广泛讨论。
有人认为,英子作为养女能够得到平等的继承权已经是一种幸运,不应该与亲生女儿争夺遗产。然而,也有人持不同观点,他们认为英子多年来尽心尽力照顾母亲,付出了更多,理应得到更多的遗产。
这起案件还反映了中国传统家庭观念与现代法律制度之间的冲突。在传统观念中,养子女往往被视为“外人”,但法律却赋予他们与亲生子女同等的权利。这种冲突在遗产继承问题上尤为突出,也引发了人们对养子女权益的关注。
信息来源:湖南政法-2022.11-亲生女儿手持打印遗嘱独占母亲遗产,养女能否要求重新分配?法院这样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