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坏了!陕西西安,4岁男童在村口玩耍,被两只恶犬扑过来,全身被多处咬伤,没想到,

姜海楠聊社会 2024-12-24 22:45:59

太坏了!陕西西安,4岁男童在村口玩耍,被两只恶犬扑过来,全身被多处咬伤,没想到,恶犬主人竟然私自S死转移两只恶犬,隐瞒自己养狗的事实逃避责任,目前男童还在ICU抢救,花了六七万,家属呼吁献血和捐款资助!

(信源来源:大象新闻2024年12月24日关于《12月24日,西安警方通报“男童遭恶犬咬伤”,2人均被刑拘!被咬男童母亲发声:不接受和解,一定追究到底!》的报道)

11月21日,小川(化名)在与朋友玩耍时,不幸被两只大狗咬伤。由于年幼体弱,小川被大狗拖拽并遭受重创,脸部严重受伤。家属发现后,迅速驱散了恶犬,并将小川紧急送往医院。

小川的伤势严重,第一时间被送入ICU接受治疗。由于血压持续偏低,医生立即为他输血,但病情未见好转。为了抢救小川,父母不惜倾尽所有,支付了六七万元的医药费,然而治疗之路仍然漫长且充满未知。

看着孩子被咬得面目全非的脸庞,小川的母亲悲痛欲绝,她坚决表示不会与狗主人和解。而狗主人郭某在事发后,非但没有主动承担责任,反而趁机将两只大狗处理掉,偷偷掩埋以销毁证据。

小川的家属报警后,警方迅速展开调查。经过排查,警方在郭某家中发现了线索,但郭某却矢口否认养狗。直到警方找到两只大狗的尸体,郭某才不得不承认。这一行为更加激怒了小川的家属,他们认为郭某作为大型犬只的饲养者,未能尽到管理责任,导致悲剧发生。

郭某及其同伙被警方刑事拘留后,小川的母亲表示将继续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并要求赔偿。她坚决表示不会与郭某和解,将追究到底。

网友们对此事也表示愤慨,认为大狗咬人事件并非首次发生,但相关部门的管理却不够严格。他们呼吁加强对犬只的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从法律角度来看,依据《民法典》,饲养动物造成他人伤害时,饲养人或管理者应承担赔偿责任。郭某未能履行其作为动物饲养人的基本职责,导致小川遭受严重伤害,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他不仅要支付小川的医疗费用和其他相关损失,还可能面临额外的惩罚性赔偿。

郭某在事后采取逃避态度,并私自处理狗只以销毁证据,这种行为不仅是对受害家庭的二次伤害,也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他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将面临刑事拘留乃至有期徒刑的处罚。

受害者及其家属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公正,并要求加害者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和社会责任。希望小川能够尽快恢复健康,走出被狗咬伤的阴影。同时,也呼吁社会各界加强对犬只的管理和监督,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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