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男子在殡仪馆花2000元办丧事,拿到一个骨灰翁,后来发现竟是个几块钱的

豌豆大说法 2024-11-27 10:16:33

广东肇庆,男子在殡仪馆花2000元办丧事,拿到一个骨灰翁,后来发现竟是个几块钱的炖汤盅,上面的标签都写着“炖盅”,男子气愤不已,找殡仪馆讨说法,发现他们还有好几个没有使用! “给我拿个小点的骨灰翁吧,我要放在家里保存。” 陈先生(化名)去殡仪馆办丧事时,因为心情低落,没有提前准备骨灰翁,工作人员表示可以提供时,陈先生说出了自己的要求。 过了一会,工作人员拿给他一个白底红花的骨灰翁,陈先生没有多想,收殓了骨灰,交了2000余元后,匆匆离开了殡仪馆。 陈先生悲痛欲绝,抱着小小的骨灰翁回了家,他跟妻子没有选择安葬,而是先放在家里陪着他们。 原来,这里面装的是一个几个月大的胎儿,陈先生和妻子满心欢喜的等着孩子降生,但由于妻子身体不适,孩子也出现了问题,需要紧急引产。 为了妻子的身体,陈先生沉重的签了字,但做完引产手术后,陈先生和妻子却难以平复自己的心情。 为了让孩子有个好归宿,陈先生专门跑到殡仪馆给他办了丧事,对骨灰翁也没太在意,但陈先生没事的时候经常看着默默落泪。 11月份,陈先生发现医院炖盅跟家里的骨灰翁一模一样,就连大小和上面的字都没差别,这让他感觉身心不适,回家拍照搜索后,发现竟然就是炖盅。 这不值得多少钱,当时殡仪馆也说的免费,但陈先生却难以接受,觉得对自己的胎儿太不尊重了。 陈先生当时心情不好,看见上面有字也没有多想,他也没想到殡仪馆会用别的物品代替骨灰翁,如今已经装了好几个月,对自己和家人的情感造成了伤害。 陈先生将情况反映给记者,记者调查询问后,当地民政局也展开了追查,发现殡仪馆内还有四五个同款的炖汤盅,已经要求他们不再使用。 对此,有网友表示,把自己装进好看的茶叶罐里都行,花几千买个太贵了! 还有人家里的炖汤盅跟这个一样,看着瞬间有心理阴影了! 也有人认为,家属不介意的情况下,用什么都可以,但毕竟逝者为大,殡仪馆还是要尊重逝者的。这样做确实不合理。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讲,这件事该如何认定呢? 殡仪馆给家属提供骨灰翁,即使没有收费免费提供,也要确保其用途,如果提供不符合约定且带有误导性质的商品,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本案例中,殡仪馆将一个普通的炖汤盅当作骨灰瓮出售给陈先生,显然没有履行其应尽的信息告知义务。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诚信原则,还直接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骨灰瓮”实际上只是一个普通的炖汤用具,显然不适用于存放骨灰这一特定目的。这表明殡仪馆所提供的商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即使这个骨灰翁没有收费,但陈先生在办事期间,也缴费了2000余元,实际上是包含在其中的,陈先生有权要求殡仪馆退还费用,并就精神损害请求赔偿。 殡仪馆在采购时,要知道上面有明确的标签,并不适合用于收殓,但他们明知所提供的是普通炖汤器皿而非专业的骨灰瓮,却仍将其作为后者出售,明显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 陈先生并没有要求赔偿,只是提出了自己的质疑,要求殡仪馆能够改进,不要再做出伤害家属感情的事了。 对于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 (来源:齐鲁晚报·果然视频2024年11月27日关于《官方回应殡仪馆用炖汤盅当骨灰瓮》的报道) 文|百香果 编辑|百香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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