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泗洪,一大叔在车站等车时,发现失主遗落的手机和耳机,想交给工作人员,但担心手机出问题事后找他麻烦,要求女子出“收条”,没曾想,对方听后却脸色一变,将手机还给大叔,并哭诉“你要是不相信我,就别给我”,结局让人意外。 “你不写东西给我,那你到时候说你没收到怎么办啊!” 李大叔(化名)正在车站等待前往县城的车次,他坐在长椅上,目光不经意扫过周围,突然注意到旁边的座位上放着一部手机和一副耳机。 见此一幕,大叔环顾四周后,没有看到失主的身影,心想:“这人一定很着急。” 出于好心,他决定将东西交给车站工作人员。 大叔起身走向服务台,向一位女性工作人员说明了情况,并表示希望工作人员能够接受这些物品并妥善保管。 然而,考虑到万一手机之后出现什么问题,例如失主事后并未拿到东西,或者发现手机有什么损坏,失主可能会来找自己麻烦。 大叔提出了一个请求,希望女子能给出一张收条,证明自己已经将东西交给他们了。 没曾想,女子听后却脸色拉了下来,认为大叔多此一举,既然不信任她,又为什么要将东西交到这里,更何况自己虽然不会给出收条,但也会将物品登记下来。 被拒后,大叔辩解道:“捡到的东西给你了,你不写东西给我,那你到时候说你没收到怎么办啊!” 这一要求似乎让工作人员感到意外,她的表情变得有些僵硬。“你这是对我表示不相信,如果你不相信我,那你还是自己拿着吧!” 大叔听后脾气也上来了,认为自己又不认识女子,凭什么要相信她。 那么,从法律角度上讲,该如何看待此事? 根据《物权法》第112条的规定,拾得遗失物的人应当归还失主,如果无法找到失主,则应当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李大叔提出需要收条的要求,实际上是为了保障自身权益不受侵害。这种做法并非不信任工作人员的表现,而是出于对自己权利的一种保护措施。 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因遗失物处理不当而引发的纠纷,比如有人将拾得的物品交给相关部门后,由于缺乏有效的交接凭证,导致后续出现争议时难以举证。 因此,从预防纠纷的角度看,李大叔的做法是合理且必要的。 而工作人员拒绝提供收条的行为,虽然可能是基于工作流程中的常规操作,但没有充分考虑到拾得人的合理诉求。 女性工作人员未能做到这一点,反而因为误解而导致双方关系紧张,这是值得反思的地方。 事后,大叔与工作人员沟通无果,与失主取得了联系,在失主那里得到肯定回复后,大叔将遗失物直接放到了服务台。 对此,你怎么看? (来源:南昌晚报;2024年11月12日关于《男子在等车时捡到手机和耳机,想交给工作人员》的报道) 文|木南 编辑|木南
江苏泗洪,一大叔在车站等车时,发现失主遗落的手机和耳机,想交给工作人员,但担心手
豌豆大说法
2024-11-13 14:12:41
0
阅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