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一男子为博眼球,称回应粉丝要求,挑战给如厕人员发筷子,引起网民关注及转发,

豌豆大说法 2024-11-07 15:12:29

榆林,一男子为博眼球,称回应粉丝要求,挑战给如厕人员发筷子,引起网民关注及转发,没曾想被群众举报,认为其行为低俗,相关部门对此回应!   李明(化名)是一位某视频平台上的小网红,为了能让自己有更多的关注者,他决定挑战粉丝给他提出的任何挑战内容。   这天,一位粉丝留言说:“哥,你要是能做个特别的挑战,比如给厕所里的大哥发筷子,我保证给你刷礼物。”   看到这里,李明心想,这也许是个好机会,能让自己的账号火起来。   几天后,李明带着手机来到了一家公共厕所外,让朋友负责拍照,他则在门口准备东西。   等了一会儿,看到一位中年大叔要进去上厕所,李明迅速拿出准备好的筷子,对那名男子说:“大哥,您辛苦了,这是我为您准备的小礼物。”   中年大叔一脸错愕,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出于礼貌,他接过了筷子,不知所措走了进去。   就这样,拍了将近一上午的时间,只要有人进去,他就会给人递筷子,出来的话,便拿张纸巾让对方擦嘴。   拍完视频后,经过剪辑,李明将视频发到了网上,视频很快在网络上流传开来,但评论区里褒贬不一。   有人觉得新奇有趣,惹得人开怀大笑,但更多的人却表示反感,认为这种行为太不尊重人了,如果对方是自己朋友也就罢了,朋友间相互开个玩笑,但男子却在公共场所公然取笑路人。   没过多久,有市民就将这件事举报给了当地警方。   那么,从法律角度上讲,李明在公共场所发筷子博取眼球的行为将受到怎样处罚?   李明的行为虽然没有直接触犯严重罪行,但他发布的视频内容明显带有哗众取宠的性质,可能构成传播“低俗信息”。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规定,扰乱秩序的,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李明在公共厕所外进行活动,可能已经影响到了公共场所的正常秩序,尤其是当这种行为被广泛传播后,更易引起社会负面情绪,影响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再者,李明未经同意就向如厕人员赠送筷子,并拍摄他们的反应上传至网络,这一系列行为实际上已经构成了对他人隐私权的侵犯。   即使视频中的面孔进行了模糊处理,但仍然存在泄露个人信息的风险,尤其是在网络环境下,信息的传播速度极快,很难完全控制其影响范围。   因此,涉事男子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靖边县相关部门行政拘留。   对此,你怎么看?   (来源:陕西警方;2024年11月07日关于《公厕门口发筷子?为流量无底线!》的报道) 文|木南 编辑|木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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