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还不解除合作关系,只要求整改?”广东广州,一女子刚来到某高校任职食品安全员

雷雷说趣 2024-11-05 23:27:46

“这种还不解除合作关系,只要求整改?”广东广州,一女子刚来到某高校任职食品安全员一岗,结果就发现食堂中销售的多款食品是过期的或者是三无产品。女子不愿昧着良心,就向领导反映了此事,谁知竟遭到开除。女子一怒之下,将此事曝光在网上。目前,涉事学校回应称,情况属实,已要求供应商整改,市监局也已介入调查。 (来源:广东新闻频道) 据了解,小王(化名)前不久刚应聘上了广州大学的食堂安全员一职,负责监督师生们每天吃的食材的安全问题。 然而就在小王入职后不久,那些所见所闻却让他震惊不已。据小王透露,她在学校的食堂中发现了多种三无食材,售卖的河粉是过期的,面条是快馊的,甚至有些已经馊了,而这还只是冰山一角。 在食堂中的一些肉类,竟然没有检验报告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小王深知这些问题的严重性,一旦因为这些问题食品导致学校师生身体不适,那责任可不小。 为此,小王向学校领导反映了此事。可是小王的正义之举,却遭到了意想不到的打击。 在小王反馈后没几天,她就被踢出了工作群,随后更是收到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 小王对此感到十分愤怒,于是将自己搜集的证据曝光在网上。 有不少人开始指责学校领导和供应食材公司的负责人,认为他们都是昧良心的。 面对这舆论的压力,涉事学校发布了一份正式说明,其中不仅承认了学校食堂存在的问题,还表达了整改的决心。 目前,当地市监局已经介入调查,相关食材已经送检,一旦查实将会严肃处理。 有网友表示:发现供应商有问题还不解除合作关系,只要求对方整改,我终于懂了为什么学校屡次发生这类事件,原来蛀虫都进学校了啊! 还有网友认为,学校食堂屡次出问题,主要原因还是处罚不严,直接判刑看看还有谁还敢。 那从法律角度来讲,此事该如何评价? 1、供应商给学校食堂提供的食品有三无的,有过期的,有变质的,这行为已经严重违法。 有不少人建议对供应商涉事公司负责人予以刑事处罚,但是就目前的法律而言,销售、生产过期食品,只有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才会予以刑事处罚。 例如学校师生吃过了过期食材后,大部分人出现身体不适,或者大部分人出现食物中毒等。如果没有这些情况,那就很难追究供应商的刑事责任。 不过,《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食品,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因此,虽然不能从刑事上处罚供应商,但行政罚款,并吊销许可证,也是一项极为严厉的处罚。 同时,那个开除小王的领导,也应当予以严惩。 2、小王因为向领导反馈学校食堂的食品原料过期、变质,就被开除了,这显然是违法解雇。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对于这个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在公司工作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或者工作满1年的,补偿1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不满半年的,按照半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因此,小王在这件事之后,就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了。 最后,食品安全无小事,特别是学校,师生人数众多,一旦食品安全出现问题,那所造成的后果将极为严重。 因此,涉事学校应当加强对食材的监督,如果还要将食堂承包出去的,那一定要挑选合格的供应商。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 关注@法律公开课 #广州大学食堂售过期食品 校方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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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0xxx70

用户10xxx70

5
2024-11-05 23:45

校长拉出去毙了,不会错

雷雷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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