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辟谣江西举报县委书记女干部死亡##律师说法#现在网络时代,但也造就了谣言时

张荆律师 2024-07-30 18:06:24

#官方辟谣江西举报县委书记女干部死亡##律师说法#

现在网络时代,但也造就了谣言时代,也就是一些人为了流量,博取眼球,利用网络

近日,网传遭江西上饶万年县县委书记强制猥亵、性侵的乡镇女干部李佩霞已死亡。7月30日上午,上饶市委网信办公布,此消息为谣言。

日前,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委原书记毛奇被当地66岁退休教师李先生实名举报落马后,有关他的家庭情况被网友“抖”了出来,有人称他父亲是一名厅级干部,甚至还贴出了照片。

对此,上饶市委一位当年曾与毛奇办公室相距不远并熟知情况的人士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这个说法并不准确,“毛奇父亲的名字与网上所传的不一样,也不是同一个人,他父亲只是一名普通科级干部,平时为人处事十分低调。”

谣言止于智者。

我国法律关于网络谣言的责任,根据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可能会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违法责任和刑事责任。

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另外规定: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捏造、歪曲事实;(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还有,我国《刑法》规定: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不要以为网络是法外之地,发布莫须有的消息也要负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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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解决复杂婚家关系、财产分割,擅长离婚创伤愈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