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女大学生在校外租了一套房,4个多月后退租,可71岁的房东却各种理由不退押金,还出言不逊。女大学生承受不了语言刺激,选择了轻生,父母知道真相后痛心不已,将房东告上法庭,法院:人无德不立,赔钱! (来源:) 2021年12月12日,阿彬突然接到闺蜜程程的短信:“我在XX民宿,我的行李里有两部手机,里面有我和房东任某的聊天纪录,他说了我死了他就会给我道歉,对不起,麻烦你来送我最后一程了。” 阿彬觉得不对劲,马上给程程打电话,但她没接,只是发了一条短信过来,让他报警。 阿彬马上报警,尽管警方动作很快,将程程送到医院抢救,可无奈程程服的是剧毒毒药,20岁的程程的生命终究定格在了2021年12月13日。 在程程抢救期间,她的父母从她的手机里,收到了一条令人愤怒的短信,程家父母这才知道,女儿的死,竟然和房东任某有关。 这究竟有着怎样的隐情呢? 程程是一名大三的女学生,2021年6月11日,她通过男朋友的介绍,租下了71岁的任某的房子,双方签了一年的租屋租赁合同,押金3000元,年租金为22800元,签合同当天,程程支付了11400元,约定在半年后再支付另外一半。 4个月后,程程想搬回学校住,就提出了退租,并且在10月底让她的父亲和叔叔过来帮着她搬家,他们将卫生打扫得干干净净。 当天房东任某过来验收房屋,当时并没有提出任何反对意见,只是说了句,等水电费出单,扣了钱后,就可以退还押金。 在程程退租后,房子很快便租了出去,可程程问任某要押金时,却遭遇了重重的困难。 程程给任某算了一笔账,她预付了6个月房租11400元,但实际只住了4个多月,所以应退还1900元的月租,以及3000元的押金,就算扣除了500元的水费,房东也应该退她4400元。 可任某不同意,他说程程违约在先,那多出来的一个月房租他不可能退,他重新放租产生的中介费,还有房屋破损的损失,也得清算了才能退押金。 任某罗列了一大堆的扣款项目,程程看了气不打一处来,有些东西明明是她住进来的时候就坏了的,房东也算到了她的头上,而且有问题的话,退房的时候为什么不说,等她搬走了,就各种理由不退钱,她发信息对任某进行了质疑。 两人因退押金的事,发生了争执,程程觉得很累,不想跟任某再扯,她提出,让任某再退她3000算了。 可任某却表示,想他退钱,就必须要找到之前租房子的中介,可那个中介早就离职,根本联系不上。 程程只好再次退步,表示只退2500就行,可任某却说他一分也不会退,还以她和男朋友分手为由,说她被人玩弄之类的话,进行了人身攻击。 程程本身就患有双相情感障碍,刚有些好转,对于这样的语言,她是受不了的,她当即让任某不要再刺激她了,可任某依然我行我素。 程程马上报警,在警方的介入下,任某退了1300元。 可程程觉得退得太少,便接着问任某要钱,任某被烦透了,矛盾升级。 程程见与任某无法沟通,她扬言要去法院告他,没想到,任某根本不怕,反而刺激她说:“你去吧,反正我也没上过法庭,也想体验一下这种感觉!“ 程程请人写了一份起诉状,打算起诉任某,任某知道后,勃然大怒,再次对她进行谩骂。 程程让任某道歉,任某却说:“你喝药死了我就道歉!” 程程本身就患病,她的情绪濒临崩溃,冲动之下,她网购了两瓶除草剂。 在收货后,她怀着最后一丝希望,给任某打了50多个电话,希望他能道歉,可任某一个都没接。 绝望之下,程程给闺蜜阿彬发去信息,交待了后事后,又给110平台发送了短信,留下遗言之后,她走上了绝路。 令人震惊的是,在任某得知程程离去后,竟然还在网上发了小作文,企图为自己洗白。 程程的父母认为她是被任某逼死的,将他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40万元。 1、任某涉嫌侵害程程的生命权。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构成侵权行为4大要件为:有侵权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主观上有过错。 任某明知道程程患有精神类病,在程程多次警告的情况下,仍然对其实施谩骂刺激行为,存在主观上的故意,与程程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构成侵权,需承担侵权责任。 同时《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程程在任某的言语刺激下,寻了短见,其家属有权向法院主张,向任某索要侵权赔偿。 2、法院经过2审,认为程程的死亡,和任某的辱骂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人无德不立,其行为也不符合社会价值观,任某存在过错,构成侵权。 因此法院判决:任某须赔偿194643万。 悲哀的是,一条如花生命的陨落,依然没有换来任某的悔意,她至今也没有等来任某的一句道歉! 人物为化名! 民法典
陕西西安,女大学生在校外租了一套房,4个多月后退租,可71岁的房东却各种理由不退
运良说是非
2024-07-05 15: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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