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兴,一女子因养犬未办证、年检,被民警查获。民警要对其罚款2000元,女子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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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3 00:54:27
北京大兴,一女子因养犬未办证、年检,被民警查获。民警要对其罚款2000元,女子拒绝支付。随后,警方对其作出没收犬只的行政处罚决定。女子表示犬只是其家人,没收已经造成其抑郁为由,多次要求公安局返还未果。女子于是将公安局起诉至法院,法院判了。(案例来源:大兴区法院)
张娟是事业有成的女性,经营一家公司,名下有多套房产。可是其因为年轻时受过情伤,不愿意在与人发生感情纠葛,于是养了一只泰迪陪她。
她的泰迪名字叫点点,点点十分讨人喜欢。张娟下班后,点点就会用嘴衔来拖鞋让其换上,看电视时会安静的陪伴她。有什么不顺心的事情,点点也是她倾诉的对象。随着养点点的时间越来越长,她已经将其当做自己的家人对待。
事发当日,她在公园带点点玩耍,但是未拴狗绳。点点看到有行人遛狗,于是上前与其纠缠在一起,无法分开。狗主人报警,民警出警后发现点点狗牌未年检,于是将其捕获,带回公安局调查。
经过调查发现,点点没有进行登记、年检,根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之规定,警方决定给予张娟没收犬只的行政处罚。
张娟失去了点点就像失去了亲人,十分心疼,为了要回点点她将公安局起诉至法院。在法庭上,张娟陈述其诉讼理由:
1、点点只是小型犬,不应当被采取没收的方式处罚
张娟认为点点是小型泰迪,身长20厘米左右,不属于烈性犬、大型犬,从未有过伤害他人的行为,对公民健康及人身安全无任何威胁和风险。
而且点点2021年6月25日已办理《北京市养犬登记证》,属于记录在册、打过疫苗的健康犬只,不应当被采取没收的处罚方式。
2、点点是她最最亲近的家人,基于人道主义不应当被没收
张娟表示,点点属于她家庭成员,与她相依为伴,是她最亲近的家人,自点点被没收后,她茶不思、饭不想、夜不能寐。
没收犬只的处罚方式对她的身心打击极大,若最终未能改变犬只被没收的命运,她有可能会抑郁而轻生。恳请贵院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撤销没收犬只的处罚决定。
3、没收犬只的处罚措施过当,请求撤销或变更
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点点未造成任何伤害,只是未按照规定办理年检,不应当被采取没收的处罚措施。
而且她是初次违法,违法行为轻微且能够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属于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应当不予采取行政处罚的情形。
最后,张娟表示,即使处罚,也应当按照人道主义及对当事人利益伤害最小原则,她接受不了点点被没收的事实。如果法院认为她的违法行为需要处罚,请求将处罚方式由没收犬只变更为罚款,尽快让点点回到她的身边。请求法院判决撤销公安局的《处罚决定书》。
公安局辩称,民警发现张娟遛狗未拴狗绳,涉嫌违法遛犬或携犬外出,依法及时受理案件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根据张娟提供的《北京市养犬登记证》在公安机关养犬管理系统进行查询,点点的登记证已被注销。
综上,他们认定张娟有未经登记、年检养犬的违法行为,依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对张娟作出没收犬只的行政处罚,该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张娟的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在民警询问过程中,张娟询问解决方案,民警告知其解决方案是“罚款2000或没收狗”,张娟表示“2000不可能出”。警方随后,对其作出没收犬只的处罚,并按照规定送达。
法院审理认为,《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对未经登记、年检养犬的,由公安机关没收其犬,或者对单位处5000元罚款,对个人处2000元罚款。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
本案中,公安局接到报警后,对报警人杨某及张娟进行了调查询问,并查询了养犬管理系统,经查认定张娟未经登记、年检养犬,在法定期限、法定幅度内依据上述规定作出没收犬只的处罚决定并向她张娟送达,属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罚幅度适当,程序合法。
关于张娟主张的点点已经办理养犬证的意见,经查,张娟办理的养犬证已于2022年8月1日注销登记,新的养犬证是在本案《处罚决定书》作出后于2023年10月27日办理,故均不能证明案发时点点已办理登记并经年检。
关于张娟主张的处罚过重的意见,因在公安机关询问过程中张娟明确表示不能接受罚款2000元,故公安局决定没收点点并无不当,亦符合上述规定的裁量范围。
综上,张娟要求撤销《处罚决定书》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判决驳回张娟的诉讼请求。
宠物是情感伴侣大家都能理解,但是养狗一定要合法,既是对他人负责,也是对狗狗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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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2240
上火了
很幸福
史最强装x王
她的亲儿子啊?
123123
你抢走我的老公
天 之 空
狗是狗,不是人!一只宠物而已!支持公安局的做法!!![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
用户15xxx37
年检干啥的,要钱的吗
大海
最坏的人就是养狗的人。
用户15xxx59
🐶明显不是人,这个诉讼是明显的对国家执法机关欺诈、蓄意扰乱司法秩序、浪费公共资源,应予严惩。
一蓑烟雨任平生
为家人出2000都舍不得。[哭笑不得]
用户13xxx69
她家人不值2000?
咪咪是妖精
不公的存在!猫狗同类!待遇确不同!猫可无控!狗要上牌!实是无理!
爱国者
狗确实是她的家人
大员外 回复 06-13 23:15
但在她心目中不值二千元,否则怎会宁愿被扣走都不出钱认罚